含光混世贵无名,孤高何用比云月
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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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俚,即俚人,是中国古代生存在粤西、桂东、桂南及越南北部等地的一个民族。古称百越夷蛮。


元嘉初,为始兴太守。三年,遣大使巡行四方,并使郡县各言损益,豁因此表陈三事,其一曰:「郡大田,武吏年满十六,便课米六十斛,十五以下至十三,皆课米三十斛,一户内随丁多少,悉皆输米。且十三岁儿,未堪田作,或是单迥,无相兼通,年及应输,便自逃逸,既遏接蛮、俚,去就益易。或乃断截支体,产子不养,户口岁减,实此之由。谓宜更量课限,使得存立。今若减其米课,虽有交损,考之将来,理有深益。」其二曰:「郡领银民三百余户,凿坑采砂,皆二三丈,功役既苦,不顾崩压,一岁之中,每有死者。官司检切,犹致逋违,老少相随,永绝农业,千有余口,皆资他食,岂唯一夫不耕,或受其饥而已。所以岁有不稔,便致甚困。寻台邸用米,不异于银,谓宜准银课米,即事为便。」其三曰:「中宿县俚民课银,一子丁输南称半两。寻此县自不出银,又俚民皆巢居鸟语,不闲货易之宜,每至买银,为损已甚。又称两受入,易生奸巧,山俚愚怯,不辨自申,官所课甚轻,民以所输为剧。今若听计丁课米,公私兼利。 
俚人艺术
唱歌跳舞是俚人极为普遍的艺术活动。每逢迎神,祭祀、收成以及传统节日,他们就聚集在庙宇前或空旷地,擂击铜鼓,吹奏乐器,载歌载舞。《广东通志》卷九十三记载,窦州(信宜县唐代为窦州)地方,每年秋天,各村垌头人共同议定,稻谷收成后的第一个“戌”日为歌舞庆祝之期。届时,男男女女,盛装椎髻,光着脚板,聚于打谷场上,且歌且舞,夜以继日,尽欢而散。俚人跳舞,舞蹈者一般是经过化装的,椎髻上插羽翎,手执斧头和葫芦笙,双臂舒张,昂首阔步,有比较规范而又夸张的舞蹈动作。
俚人俗尚赤足,《桂海虞衡志》说,(南蛮)人椎髻跣足,或者木屐,衣清花斑衣。赤足(冬天穿木屐)之谷在粤西一直延续到本世纪60年代。
拔牙之俗又称“凿齿”、“缺齿”。《太平寰宇记》载:“(贵州)有俚人,皆为乌髻......女既嫁,便缺去前齿”,(宜州)悉是雕题凿齿,画面人身,“(钦州)又有僚子,巢居海曲,每岁一移,椎髻凿齿。”
原始婚嫁风俗
《后汉书·循吏列传》载:“建武初,骆越之民无嫁取礼法,各因淫好,无适对区,不识父子之性,夫妇之道。”可见当时还保留着原始群婚的习俗。
《桂海虞衡志》记:“南州法度疏略,婚姻多不正,村落强暴,窃人妻女以逃,转移他所,安居自若,谓之卷伴,言卷以为伴侣也。”这是原始抢婚俗的残存。
俚人还盛行“不落夫家”婚俗。元《文献通考》记壮族婚俗:“婿来就亲,女家于五里外结草屋百余间与居,谓之入僚。半年而后归夫家。”不落夫家习俗至今在粤西仍有残存,其形式为婚后新娘除节日外绝大部分时间都住在娘家,直到怀孕临产时才定居夫家。
产翁
太平广记》云:“南方有僚妇,生子便起。”其夫卧床褥,饭食皆如乳妇......又云,越俗,其妻或诞子,经三日,便澡身于溪河,返,具糜以饷婿。拥应抱雏,坐于寐榻,移为产翁。其颠倒有如此。”
住干栏
俚人先民开始时在树上搭巢而居。《博物志》说:“南越巢居,北溯穴居,避寒署也。”后来发展成为离地构筑的房子,即干栏。《北史·段传》云:“依树积木,以居其上,名曰干栏。”今桂南偏僻地区的壮族居民仍为人居其上而畜处其下的干栏建筑形式。
俚人崇拜雷神
其铸造的铜鼓乃雷的象征,铜鼓上的文饰、蹲蛙、羽人都有祀雷有关。青蛙是俚人的图腾。俚人认为雷王是上天的主宰,而蛙神则是雷王的使者,能呼风唤雨,格杀妖物,保卫人间和平、安宁与五谷丰登。从雷州半岛至高州信宜乡间至今许多庙宇还设有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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