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尘
色尘指眼根所触及的尘境。 唐
李绅《题
法华寺》诗:“色尘知有数,
劫烬岂无年。”
>声尘
声尘指
耳根所能接收到的
声波,
耳识所分别的对象。《
俱舍论》卷一记载,声音大致可分为八种。依发声的物体有感觉与否,先大别为有执受大种因之声与
无执受大种因之声
声尘(4张)
。执受,是心、心所的异名。大种,指地、水、火、风四大种。凡是声音发自有情的四大种者,称为
有执受大种因之声,如人的语言、拍手的声音等;凡是声音发自非有情的四大种者,称为无执受大种因之声,如
佛陀以
神通力变作化人的言语、录音带所发出的音声,或木、石、流水、落叶等所发的声音等。然后,再根据声音是有意义或无意义,而分为有情名之声、非有情名之声。更由不同物类发出的响声,给予人产生爱恶的情绪反应,又分为
可意声、不可意声。
┌—可 意 声:好 语 声
┌—有 情 名—┤
│ └—不可意声:恶 语 声
有执受大种为因—┤
│ ┌—可 意 声:好拍手声
└—非有情名—┤
└—不可意声:恶拍手声
┌—可 意 声:化人好语
┌—有 情 名—┤
│ └—不可意声:化人恶语
│ ┌—可 意 声:木石好声
└—非有情名—┤
└—不可意声:木石恶声
>香尘
好香:指嗅了使人感到舒适喜悦,有益身心,并且能够增长福业者。
恶香:指嗅了使人感到局促紧张,无益身心,并且不能增长福业者。
等香:等,是均等的意思。不太强,不太弱,恰到好处者,称为等香。
不等香:指太强、太弱,出于均等以外者。
>味尘
味尘,指舌根所尝的味道,它是
舌识分别的境界。《
俱舍论》说味有六种:甘、醋(酸)、咸、辛、苦、淡。《品类足论‧辩五事品》则将味分为可意、不可意、顺舍三种。
>触尘
触尘,指身根感觉的境界,是身识所分别的对象。《
俱舍论》说触有十一种:坚、湿、暖、动、滑、涩、重、轻、冷、饥、渴。前四项属能造触,其是依四大种(地、水、火、风)所产生的触,它是一切触的所依;后七项属所造触,也是因所依的四大种增盛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异。
>法尘
由于六尘的关系,使我们在心里涌现好、坏、美、丑、高、下、贵、贱等分别妄想,故六尘又名“六妄”;能衍生种种执着烦恼,令善心衰减,也称为“
六衰”;能劫持一切功德法财,因此叫做“
六贼”。
烦恼如何产生?“
色不迷人人自迷”,色是
因缘和合而有的假色,它的自身并没有善恶的分别,它是我们的眼根攀缘外境所造成的结果。因此“
情人眼里出西施”,情人不一定美如西施,只不过是眼识妄起造作分别而已。其它如声、香、味、触、法等尘所以会令我们起惑造业,莫不由于其它五根、
五识向外
驰求执取,而产生种种
贪染爱着的结果。
佛教特别举出六尘的过患,目的在于提醒
修行者,要时时注意密护
六根门头,不要被虚幻的外境所眩惑左右。
【六尘】
依于六根所接之尘有六:谓色、声、香、味、触、
法,它是为六尘。尘即染污之义,以能染污
情识之故。
一.色:谓眼所见者,如明暗质碍等。以能染污眼根,故谓
色尘。
二.声:谓耳所闻者,如动静美恶等。以能染污
耳根,故谓
声尘。
三.香:谓鼻所嗅者,如通塞香臭等。以能染污鼻根,故谓
香尘。
四.味:谓舌所尝者,如咸淡甘辛等。以能染污舌根,故谓
味尘。
五.触:谓身所感者,如离合冷暖等。以能染污身根,故谓
触尘。
六.法:谓意所知者,如生灭善恶等。以能染污
意根,故谓
法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