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数定义
序数汉语释义
表示次序的数目。汉语表示序数的方法较多。通常是在整数前加“第”,如:第一,第二。也有单用基数的。如: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此外还有些习惯表示法,如:头一回、末一次、首次、正月、大女儿、小儿子。序数后边直接连量词或名词的时候,可省去“第”,如:二等、三号、四楼、五班、六小队、1949年10月1日等。
序数数学定义
序数原来被定义为
良序集的序型,而良序集
A的序型,作为从
A的元素的属性中抽象出来的结果,是所有与
A序同构的一切良序集的共同特征,即定义为{
B|
BA}。
这个定义从形式上看来是十分简单明了的,但在
ZFC公理系统中不能证明它构成一个集合。事实上,{
B|
BA}是一个真类。因此,原来的那个定义是不成功的,必须修正,另走别的途径。设 α是一个良序集,ξ∈α,称
S(ξ)={β∈α|β<ξ}为在
良序集α中由ξ所生成的初始截段。
1923、1928年,J.冯·诺伊曼把序数定义为满足下述条件的良序集α:对于一切ξ∈α,
S(ξ)=ξ。例如在集合9={0,1,2,…,8}中取一个元素2,
S⑵={0,1}=2,9中任何其他元素也具有这个性质,所以9是一个序数。

序数
集
A称为归纳集,如果①═∈
A,②只要
α∈
A就有
α′=
α∪{
α}∈
A。归纳集
A的存在性是由无限公理保证的。
A的一切归纳子集之交
N称为自然数集,它是最小的归纳集。
N是
良序的,并且其中任一元素
n的初始截段
S(
n)={0,1,2,…,(
n-1)}=
n,所以
N是一个序数,这个序数通常用
ω表示。
N的每一个元素
n都是序数,称为有限序数。有限序数以属于每一个归纳集作为特征。其他序数称为超限序数,
ω就是最小的超限序数。
1937年R,M.
鲁宾逊给出了序数的另一等价定义,
良序集<;α∈>;是一个序数,若〈α,∈〉是传递集,即只要
x∈α且
y∈
x就有
y∈α,这些定义没有
康托尔原来定义的缺点。
序数序数种类
第一种是0;第二种是某一序数α的后继α′=α∪{α},称为
后继序数;其他序数属于第三种,称为极限序数。对于任何
良序集A,必有一个且仅有一个序数α使
A与α
序同构,此时α称为
A的序数,用凴 =α表示。任何两个具有相同序数的良序集,必定序同构,因此序数是
同构良序集的共同特征,这正是康托尔序数概念的实质。
序数算术
设αξ(ξ<
λ)为一序数列,在集合
A=(图一)中规定其任意两个元素〈
γ,
i〉、〈
δ,
j〉的次序如下:<
γ,
i><<
δ,
j>;当且仅当
i<
j或者
i=
j且
γ<
δ;则〈
A,<;〉构成一个
良序集。
A的序数可定义为序数列αξ(ξ<
λ)之和,用(图二)表示之。特别地,当
λ=2,α0=α,α1=
β时, (图三)可简写为α+
β;当对于任何ξ<
λ,αξ=α时,可写成α·
λ,称为两个序数α,
λ的乘积。对于任何序数α、
β、
γ,它们的加、乘运算满足:①
结合律,(α+
β)+
γ=α+(
β+
γ),(α·
β)·
γ=α·(
β·
γ);②左分配律,α·(
β+
γ)=α·
β+α·
γ。但
交换律与右分配律对序数的和、积却并不成立,例如:
ω+1>
ω=1+
ω;
ω·2>
ω=2·
ω;1·
ω+1·
ω=
ω·2>
ω=(1+1)
ω。由于全体序数构成一个真类(
布拉利-福尔蒂定理),因此对于任何极限序数
λ,序数列{αξ|ξ<
λ}总有
上界,且必然存在最小的上界,它就是序数列{αξ|ξ<
λ}的上确界(图五)。设α,
β为序数,归纳地定义αβ如下:(图六)对于任何序数α、
β、
γ,序数的幂满足:①同底幂的积,②幂的幂,(图8)。序数的
幂运算不满足“积的幂”性质:
序数相关概念
设R是定义在A上的满足下列条件的二元关系:
② 对于一切x,y∈A,由xRy与yRx可得x=y(反对称性);
③对于一切
x,
y,
z∈
A,由
xRy与
yRz可得
xRz(传递性),就称
R是定义在
A上的偏序,也称半序。偏序
R通常记为≤或

序数
≤,
α≤
b)读作
α在
b前。
集合
A连同其上定义的偏序≤,称为偏序集,记为〈
A,≤〉。
实数集上的通常的大小关系、集合之间的被包含关系、自然数之间的可整除关系都是偏序的例。设≤为
A上的偏序。如果在
A上定义一个关系<;,使得
x<
y当且仅当
x≤
y且
x≠
y,则关系<;满足条件:
①′对任何x∈A,x<x不成立
②′由x<y与y<z可得x<z。这时<;称为严格偏序。反之,设<;为严格偏序,如果定义x≤y当且仅当x<y或x=y,则≤必为偏序。
因此在偏序与严格偏序之中只需讨论一种就够了。设〈
A,≤〉为一偏序集,如果
x0∈
A且在
A中没有其他
x使
x≤
x0,则称
x0为
A的一个
极小元(素)。如果对于一切
x∈
A有
x0≤
x,则称
x0为
A中的
最小元(素),正整数集在整除的偏序下1是最小元,但若只限于大于1的整数,则只有极小元(每个
质数)而无最小元。
仿此可定义
极大元与
最大元。设
x为偏序集〈
A,≤〉的子集,如果存在
α∈
A,使得对于一切
x∈
x,有
α≤
x,则称
α为
x(关于
A)的一个下界。如果
x的关于
A的一切下界有一最大元
α0,就称
α0为
x(关于
A)的
下确界,记为inf
x。仿此可定义
上界和上确界,后者记为sup
x。
A上的偏序≤,如果再加上条件④对于一切
x,
y∈
A,总有
x≤
y或
y≤
x(至少有一成立),就称≤为
A上的全序,也称线序。〈
A,≤〉称为
全序集。显然,在全序集中
x<
y,
x=
y,
x>
y,三者必居其一且仅居其一。
实数集及其任何子集在通常的≤关系下是全序集的例。
对于全序集〈
A,≤〉如果再加上条件⑤
A的任一
非空子集都有最小元,就称≤为
A上的
良序,〈
A,≤〉称为
良序集。按任何顺序排起来的有限集,按自然顺序的自然数集,将所有奇数排在前面、所有偶数排在后面的自然数集{1,3,5,…,2,4,6,…}都是良序集之例。但整数全体,区间[0,1],就不是良序集。设<
A,≤1>,<
B,≤2>;为两个偏序集,如果存在
A到
B的
双射φ使得对于一切
x,
y∈
A,
x≤1
y当且仅当φ(
x)≤2
φ(
y),便称两偏序集为
序同构,记为
A埍
B。例如奇数集与偶数集序同构,但是上面列举的三个
良序集没有两个是序同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