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御制增订清文鉴》中对“ᠪᡳᡨ᠌ᡥᡝᠰᡳ”(bithesi)一词译为“笔帖式”,解释为“jurgan yamun -i bithe dangse de afaha hafan be, bithesi sembi”,即“执掌部院衙门的文书档案的官员,叫做笔帖式”
。
>简介
清入关前称有学问的人为“
巴克什”(baksi),
天聪五年(1631年)改为“笔帖式”(bithesi),意为办理文件、文书的人。
清各部院、内行衙署均有设置,主要掌管翻译满汉
奏章文书、记录档案文书等事宜。
约在天聪末
崇德初,
刑部笔帖式已从事汇集整理、登记存档已审结案件的工作,以备随时查考利用;
国史院笔帖式要定期将重要的刑部档案记入国史
档册。
清入关后,国家制度日臻完善,政务活动急剧增加,文书档案工作也日渐繁杂,清政府遂在各
衙门广置笔帖式。笔帖式为国家正式官员,有品级。早年有五、六品者。雍正以后除极少数主事衔笔帖式为六品外,一般为七、八、九品。笔帖式升迁较为容易,速度较快,被称为“
八旗出身之路”。
>示例
>词源
“笔帖式”即满语“ᠪᡳᡨ᠌ᡥᡝᠰᡳ”(bithesi)一词,
由“ᠪᡳᡨ᠌ᡥᡝ”(bithe)和词缀“᠊ᠰᡳ”(-si)两部分组成:
“ᠪᡳᡨ᠌ᡥᡝ”(bithe)为“书本、文书”之意;
词缀“᠊ᠰᡳ”(-si)一般为指人名词(……的人)后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