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释
赐 <动>
形声。字从贝,从易,易亦声。“易”指“双向交流”、“交换”。“贝”指有价值的物品或劳务。“贝”与“易”联合起来表示“君臣之间交换有价值的物品或劳务”。
本义:君臣之间的等价交换。
>举例说明
将军出征,把
敌酋的人头拿到了手。回国后向君主献上敌酋首级,君主则赏以田产。这里,君主和将军是在作一次价值品交换。将军以自己有价值的劳务同君主手里的田产进行了交换。如果发生无功而赏的情况,那也可以理解为是一次赊账交易,君主先给钱,等到以后臣属立功,君臣之间就扯平了,谁也不欠谁)
给予;上给予下。
赐,予也。――东汉·许慎《说文》
上予下曰赐。――《正字通》
大王及宗室所赐币帛,尽以与军吏、士大夫。――
刘向《列女传·
赵将括母》
若从君惠而免之,三年将拜君赐。――《左传》
当事知公(
袁可立),加公兵部尚书,赐
乘传归。――明
王铎《兵部尚书节寰袁公夫人宋氏行状》
又如:
赐光(赏脸,赏光);
赐环(将放逐之臣赦罪召还);
赐第(皇上敕建的府第);
赐田(君主所赐予的田地);赐官(赐予设置家臣以治家邑的权力)。
赐 cì
赐予。~
敬辞。指所受的礼物:辱承厚~,
受之有愧。明·陈继儒《大司马节寰袁公家庙记》:“其伊谁之赐?公(袁可立)宜祠。”
【赐教】敬辞。给予指教:承蒙~。
>古籍解释
康熙字典
【酉集中】【贝字部】赐
《唐韵》《集韵》《韵会》𠀤斯义切,思去声。《说文》予也。《篇海》锡也。《礼·曲礼》三赐不及车马。《注》三赐,三命也。《疏》受命卽受赐。
又《玉藻》凡赐,君子与小人不同日。
又《公羊传·僖二年》虞郭之相救,非相为赐。《注》赐,犹惠也。
又《玉篇》赐,施也,空尽也。
又姓。《玉海》齐大夫𥳑子赐之後。 《正字通》俗作𧶽,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