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义
趾 zhǐ
【名】
(形声。字从足,从
止,止亦声。“止”意为“停步”、“不走”。“足”指“
脚”。“足”与“止”联合起来表示“处于静止状态的脚”。本义:站着的脚)
同本义〖foot〗
>出处
贲其趾。——《易·贲卦》
屦校灭趾。——《易·噬嗑卦》
足趾之所不蹈。——
左思《
吴都赋》。
王力注:“足趾是同义词连用,‘趾’不是足指。”
又如:
趾股(腿脚);趾踵(脚);
趾踵相接(形容人数之多);趾爪(脚爪)
脚指头〖toe〗
又如:脚趾(脚前端的分支);鹅鸭之类趾间有
蹼;趾绊(本屐上的趾袢儿);趾趾(足尖轻轻着地行走的声音)
支撑器物的脚〖leg〗
通“址”。基址〖foundation〗
略基趾。——《左传·宣公十一年》
>通假字
通“止”
趾、止----《汉书·刑法志》:“斩左止。”颜师古注:“止即趾。”可见趾与止同义。(摘自
黄现璠著《古书解读初探——黄现璠学术论文选》第466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7月第1版)
>古籍解释
《康熙字典》
《广韵》《集韵》《韵会》诸市切《正韵》诸氏切,𠀤音止。《尔雅·释言》趾,足也。《释名》趾,止也。言行一进一止也。《易·贲卦》贲其趾。《诗·豳风》四之日举趾。《礼·曲礼》请袵何趾。
又《左传·宣十一年》略基趾。《注》趾,城足也。
又《礼·王制》南方曰蛮,雕题交趾。《前汉·地理志》交趾郡,属交州。
又通作止。《前汉·𠛬法志》当斩左止者,笞五百。《注》师古曰:止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