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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齐书

卷三   本纪第三 武帝

属类:历史- -[作者: 萧子显 南梁] -[阅读: 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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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二 南齐书
卷三 本纪第三

武帝

1
世祖武皇帝讳赜,字宣远,[1]太祖长子也。小讳龙儿。生于建康青溪宅,其夜陈孝后、刘昭后同梦龙据屋上,故字上焉。
2
初为寻阳国侍郎,辟州西曹书佐,出为赣令。江州刺史晋安王子勋反,上不从命,南康相沈肃之絷上于郡狱。族人萧欣祖、门客桓康等破郡迎出上。肃之率将吏数百人追击,上与左右拒战,生获肃之,斩首百馀级,遂率部曲百馀人举义兵。始兴相殷孚将万兵赴子勋于寻阳,或劝上击之,上以众寡不敌,避屯揭阳山中,聚众至三千人。子勋遣其将戴凯之为南康相,及军主张宗之千馀人助之。上引兵向郡,击凯之别军主程超数百人于南康口,又进击宗之,破斩之,遂围郡城。凯之以数千人固守,上亲率将士尽日攻之,城陷,凯之奔走,杀伪赣令陶冲之。上即据郡城,遣军主张应期、邓惠真三千人袭豫章。子勋遣军主谈秀之等七千人,与应期相拒于西昌,筑营垒,交战不能决。闻上将自下,秀之等退散。事平,征为尚书库部郎,征北中兵参军,西阳县子,带南东莞太守,越骑校尉,正员郎,刘韫抚军长史,襄阳太守,别封赣县子,邑三百户,固辞不受。转宁朔将军、广兴相。
3
桂阳王休范反,上遣军袭寻阳,至北峤,事平,除晋熙王安西咨议,不拜,复还郡。转司徒右长史、黄门郎。沈攸之在荆楚,宋朝密为之备,元徽四年,以上为晋熙王镇西长史、江夏内史、行郢州事。从帝立,[2]征晋熙王燮为抚军、扬州刺史,以上为左卫将军,辅燮俱下。沈攸之事起,未得朝廷处分,上以中流可以待敌,即据盆口城为战守之备。太祖闻之,喜曰:“此真我子也!”上表求西讨,不许,乃遣偏军援郢。平西将军黄回等皆受上节度。加上冠军将军、持节。升明二年,事平,转散骑常侍、都督江州豫州之新蔡晋熙二郡军事、征虏将军、江州刺史,持节如故。封闻喜县侯,邑二千户。其年,征侍中、领军将军。给鼓吹一部。府置佐史。领石头戍军事。寻又加持节、督京畿诸军事。三年,转散骑常侍、尚书仆射、中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进爵为公,持节、都督、领军如故。给班剑二十人。
4
齐国建,为齐公世子,改加侍中、南豫州刺史,给油络车,羽葆鼓吹,增班剑为四十人。[3]以石头为世子宫,官置二率以下,坊省服章,一如东宫。进爵王太子。太祖即位,为皇太子。
5
建元四年三月壬戌,太祖崩,上即位,大赦。征镇州郡令长军屯营部,各行丧三日,不得擅离任,都邑城守防备幢队,一不得还。乙丑,称先帝遗诏,以司徒褚渊录尚书事,尚书左仆射王俭为尚书令,车骑将军张敬儿为开府仪同三司。诏曰:“丧礼虽有定制,先旨每存简约,内官可三日一还临,外官闲一日还临。[4]后有大丧皆如之。”丁卯,以右卫将军吕安国为司州刺史。庚午,以司空豫章王嶷为太尉。癸酉,诏曰:“城直之制,历代宜同,顷岁逋弛,遂以万计。虽在宪宜惩,而原心可亮。积年逋城,可悉原荡。自兹以后,申明旧科,有违纠裁。”庚辰,诏曰:“比岁未稔,贫穷不少,京师二岸,多有其弊。[5]遣中书舍人优量赈恤。”
6
夏四月丙午,以辅国将军张倪为兖州刺史。辛卯,追尊穆妃为皇后。
7
五月乙丑,以丹阳尹闻喜公子良为南徐州刺史。甲戌,以新除左卫将军垣崇祖为豫州刺史。癸未,诏曰:“顷水雨频降,潮流荐满,二岸居民,多所淹渍。遣中书舍人与两县官长优量赈恤。”
8
六月甲申,立皇太子长懋。诏申壬戌赦恩百日。乙酉,以鄱阳王锵为雍州刺史,临汝公子卿为郢州刺史。甲午,以宁朔将军臧灵智为越州刺史。丙申,立皇太子妃王氏。进封闻喜公子良为竟陵王,临汝公子卿为庐陵王,应城公子敬为安陆王,江陵公子懋为晋安王,枝江公子隆为随郡王,皇子子真为建安王,皇孙昭业为南郡王。戊戌,诏曰:“水潦为患,星纬乖序。京都囚系,可克日讯决;诸远狱委刺史以时察判。[6]建康、秣陵二县贫民加赈赐,必令周悉。吴兴、义兴遭水县,蠲除租调。”癸卯,以司徒褚渊为司空、骠骑将军。
9
秋七月庚申,以卫尉萧顺之为豫州刺史。壬戌,以冠军将军垣荣祖为青、冀二州刺史。
10
八月癸卯,司徒褚渊薨。[7]
11
九月丁巳,以国哀故,罢国子学。己巳,以前军将军姜伯起为秦州刺史。辛未,以征南将军王僧虔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右仆射王奂为湘州刺史。
12
冬十二月己丑,诏曰:“缘淮戍将,久处边劳,三元行始,宜沾恩庆。可遣中书舍人宣旨临会。后每岁皆如之。”庚子,以太子左卫率戴僧静为徐州刺史。
13
永明元年春正月辛亥,车驾祠南郊,大赦,改元。壬子,诏内外群僚各举朕违,肆心规谏。又诏王公卿士,各举所知,随方登叙。诏曰:“经邦之寄,寔资莅民,守宰禄俸,盖有恒准。往以边虞告警,故沿时损益,今区㝢宁晏,庶绩咸熙,念勤简能,宜加优奖。郡县丞尉,可还田秩。”太尉豫章王嶷领太子太傅,护军将军长沙王晃为南徐州刺史,镇北将军竟陵王子良为南兖州刺史。庚申,以侍中萧景先为中领军。壬戌,立皇弟锐为南平王,铿为宜都王,皇子子明为武昌王,子罕为南海王。甲子,为筑青溪旧宫,诏槊仗瞻履。
14
二月辛巳,以征虏将军杨炅为沙州刺史。辛丑,以陇西公宕昌王梁弥机为河、凉二州刺史,[8]东羌王像舒彭为西凉州刺史。
15
三月癸丑,诏曰:“宋德将季,风轨陵迟,列宰庶邦,弥失其序,迁谢遄速,公私凋弊。泰运初基,草昧惟始,思述先范,永隆治根,莅民之职,一以小满为限。其有声绩克举,厚加甄异;理务无庸,随时代黜。”丙辰,诏曰:“朕自丁荼毒,奄便周忌,瞻言负荷,若坠渊壑。而远图尚蔽,政刑未理,星纬失序,阴阳愆度。思播先泽,兼酬天眚,可申辛亥赦恩五十日,以期讫为始。京师囚系,悉皆原宥。三署军徒,优量降遣。都邑鳏寡尤贫,详加赈恤。”戊寅,诏“四方见囚,罪无轻重,及劫贼馀口长徒敕系,悉原赦。逋负督赃,建元四年三月以前,皆特除”。
16
夏四月壬午,诏曰:“魏矜袁绍,恩洽丘墓,晋亮两王,荣覃馀裔,二代弘义,前载美谈。袁粲、刘秉与先朝同奖宋室,沈攸之于景和之世,特有迺心,虽末节不终,而始诚可录。岁月弥往,宜特优降。[9]粲、秉前年改葬茔兆,未修材椁,可为经理,令粗足周礼。攸之及其诸子丧柩在西者,可符荆州送反旧墓,在所为营葬事。”
17
五月丁酉,车骑将军张敬儿伏诛。
18
六月丙寅,诏“凡坐事应覆治者,在建元四年三月已前,皆原宥”。
19
秋七月戊戌,新除左光禄大夫王僧虔加特进。
20
九月己卯,以荆州刺史临川王映为骠骑将军,冠军将军庐陵王子卿为荆州刺史,吴郡太守安陆侯缅为郢州刺史。
21
二年春正月乙亥,以司州刺史吕安国为南兖州刺史,征北将军竟陵王子良为护军将军兼司徒,征北长史刘悛为司州刺史。丙子,以右光禄大夫王延之为特进。
22
三月乙亥,以吴兴太守张岱为南兖州刺史,前将军王奂为江州刺史,平北将军吕安国为湘州刺史。戊寅,以少府赵景翼为广州刺史。
23
夏四月甲辰,诏“扬、南徐、南兖、徐、兖五州统内诸狱,并、豫、江三州府州见囚,江州寻阳、新蔡两郡系狱,并部送还台,须候克日断枉直。缘江远郡及诸州,委刺史详察讯”。[10]己巳,以宁朔将军程法勤为宁州刺史。
24
六月癸卯,车驾幸中堂听讼。乙巳,以安陆王子敬为南兖州刺史。戊申,以黄门侍郎崔平仲为青、冀二州刺史。
25
秋七月癸未,诏曰:“夫乐所自生,先哲垂诰,礼不忘本,积代同风。是以汉光迟回于南阳,魏文殷勤于谯国。青溪宫体天含晖,则地栖宝,光定灵源,允集符命。在昔期运初开,经纶方远,缮筑之劳,我则未暇。时流事往,永惟哽咽,朕以寡薄,嗣奉鸿基,思存缔构,式表王迹。考星创制,揆日兴功,子来告毕,规摹昭备。宜申衅落之礼,以畅感尉之怀,可克日小会。”甲申,立皇子子伦为巴陵王。
26
八月丙午,车驾幸旧宫小会,设金石乐,在位者赋诗。诏申“京师狱及三署见徒,量所降宥。领宫职司,详赐币帛”。戊申,车驾幸玄武湖讲武。甲子,诏曰:“窆枯掩骼,义重前诰,恤老哀癃,寔惟令典。朕永思民瘼,弗忘鉴寐。声憓未敷,物多乖所。京师二县,或有久坟毁发,可随宜掩埋。遗骸未榇,并加敛瘗。疾病穷困不能自存者,详为条格,并加沾赉。”
27
冬十月丁巳,以桂阳王铄为南徐州刺史。
28
十一月丁亥,以始兴王鉴为益州刺史。[11]
29
三年春正月丙辰,以大司农刘楷为交州刺史,安西咨议参军崔庆绪为梁、南秦二州刺史。[12]甲申,以晋安王子懋为南豫州刺史。辛卯,车驾祠南郊,大赦。都邑三百里内罪应入重者,降一等,馀依赦制。劾系之身,降遣有差。赈恤二县贫民。又诏曰:“春秋国语云:‘生民之有学𢽾,犹树木之有枝叶。’果行育德,咸必由兹。在昔开运,光宅华夏,方弘典谟,克隆教思,命彼有司,崇建庠塾。甫就经始,仍离屯故,仰瞻徽猷,岁月弥远。今遐迩一体,车轨同文,宜高选学官,广延胄子。”又诏“守宰亲民之要,刺史案部所先,宜严课农桑,相土揆时,必穷地利。若耕蚕殊众,足厉浮堕者,所在即便列奏。其违方骄矜,佚事妨农,亦以名闻。将明赏罚,以劝勤怠。校核殿最,岁竟考课,以申黜陟”。
30
二月辛丑,车驾祠北郊。
31
夏四月戊戌,以新除右卫将军豫章王世子子响为豫州刺史,辅国将军桓敬为兖州刺史。
32
五月乙未,诏曰:“氓俗凋弊,于兹永久,虽年谷时登,而歉乏比室。凡单丁之身及茕独而秩养养孤者,并蠲今年田租。”是月,省总明观。
33
六月庚戌,进河南王度易侯为车骑将军。[13]
34
秋七月辛丑,诏“丹阳所领及馀二百里内见囚,同集京师,自此以外,委州郡决断”。甲戌,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王僧虔薨。丁亥,以骠骑中兵参军董仲舒为宁州刺史。[14]
35
八月乙未,车驾幸中堂听讼。丁巳,以行宕昌王梁弥颉为河、凉二州刺史。戊午,以尚书令王俭领太子少傅,太子詹事萧顺之为领军将军。
36
冬十月壬戌,诏曰:“皇太子长懋讲毕,当释奠,王公以下可悉往观礼。”
37
十一月乙丑,以冠军将军王文仲为青、冀二州刺史。[15]
38
十二月丁酉,诏曰:“九谷之重,八材为末,是故洁粢丰盛,祝史无愧于辞,不籍千亩,周宣所以贻谏。昔期运初启,庶政草昧,三推之典,我则未暇。朕嗣奉鸿基,思隆先轨,载耒躬亲,率由旧式。可以开春发岁,敬简元辰,鸣青鸾于东郊,冕朱纮而莅事,仰荐宗禋,俯勖黔皂。将使囷庾内充,遗秉外牣,既富而教,兹焉攸在。”
39
是夏,琅邪郡旱,百姓芟除枯苗,至秋擢颖大熟。
40
四年春正月甲子,以南琅邪、彭城二郡太守随郡王子隆为江州刺史,征虏长史张瑰为雍州刺史,征虏将军薛渊为徐州刺史,护军将军兼司徒竟陵王子良进号车骑将军。富阳人唐㝢之反,聚众桐庐,破富阳、钱塘等县,害东阳太守萧崇之。遣宿卫兵出讨,伏诛。丁酉,冠军将军、马军主陈天福[16]坐讨唐㝢之烧掠百姓,弃市。辛卯,车驾幸中堂策秀才。
41
闰月癸巳,立皇子子贞为邵陵王,皇孙昭文为临汝公。丁未,以武都王杨集始为北秦州刺史。辛亥,车驾藉田。诏曰:“夫耕藉所以表敬,亲载所以率民。朕景行前规,躬执良耜,千畛咸事,六(仞)〔稔〕可期,[17]教义克宣,诚感兼畅。重以天符灵贶,岁月鳞萃,宝鼎开玉匣之祥,嘉禾发同穗之颖,甘露凝晖于坰牧,神爵骞翥于兰囿。斯乃宗稷之庆,岂寡薄所臻。思俾休和,覃兹黔皂,见刑罪殊死以下,悉原宥。诸逋负在三年以前尤穷弊者,一皆蠲除。孝悌力田,详授爵位,孤老贫穷,赐谷十石。凡欲附农而粮种阙乏者,并加给贷,务在优厚。”癸丑,以始兴内史刘敕为广州刺史。甲寅,以藉田礼毕,车驾幸阅武堂劳酒小会,诏赐王公以下在位者帛有差。戊午,车驾幸宣武堂讲武。诏曰:“今亲阅六师,少长有礼,领驭群帅,可量班赐。”
42
二月己未,立皇弟𨱇为晋熙王,铉为河东王。庚寅,以光禄大夫王玄载为兖州刺史。
43
三月辛亥,国子讲孝经,车驾幸学,赐国子祭酒、博士、助教绢各有差。
44
夏四月丁亥,以尚书左仆射柳世隆为湘州刺史。临沂县麦不登,刈为马刍,至夏更苗秀。
45
五月癸巳,诏“扬、南徐二州今年户租,三分二取见布,一分取钱。来岁以后,远近诸州输钱处,并减布直,匹准四百,依旧折半,以为永制”。丙午,以吴兴太守西昌侯鸾为中领军。
46
秋八月辛酉,以镇南长史萧惠休为广州刺史。
47
九月甲寅,以征虏将军王广之为徐州刺史。
48
冬十二月乙亥,以东中郎司马崔惠景为司州刺史。
49
五年春正月戊子,以太尉豫章王嶷为大司马,车骑将军竟陵王子良为司徒,骠骑将军临川王映、卫将军王俭、中军将军王敬则并本号开府仪同三司,都官尚书沈文季为郢州刺史,左将军安陆王子敬为荆州刺史,征虏将军晋安王子懋为南兖州刺史,辅国将军建安王子真为南豫州刺史。辛卯,诏曰:“朕昧爽丕显,思康民瘼。虽年谷亟登,而饥馑代有。今履端肇运,阳和告始,宜协时休,覃兹黎庶。诸孤老贫病,并赐粮饩,遣使亲赋,每存均普。”雍、司二州蛮虏屡动,丁酉,遣丹阳尹萧景先出平阳,护军将军陈显达出宛、叶。
50
(二)〔三〕月戊子,车驾幸芳林园禊宴。丁未,以护军将军陈显达为雍州刺史。[18]
51
夏四月〔庚午〕,车驾殷祠太庙。[19]诏“系囚见徒四岁刑以下,悉原遣,五年减为三岁,京邑罪身应入重,降一等”。
52
六月辛酉,诏曰:“比霖雨过度,水潦洊溢,京师居民,多离其弊。遣中书舍人、二县官长随宜赈赐。”
53
秋七月戊申,诏“丹阳属县建元四年以来至永明三年所逋田租,殊为不少。京甸之内,宜加优贷。其非中赀者,可悉原停”。
54
八月乙亥,诏“今夏雨水,吴兴、义兴二郡田农多伤,详蠲租调”。
55
九月己丑,诏曰:“九日出商飙馆登高宴群臣。”辛卯,车驾幸商飙馆。馆,上所立,在孙陵岗,世呼为“九日台”者也。丙午,诏曰:“善为国者,使民无伤,而农益劝。是以十一而税,周道克隆,开建常平,汉载惟穆。岱畎丝枲,浮汶来贡,𣏌梓皮革,必缘楚往。自水德将谢,丧乱弥多,[20]师旅岁兴,饥馑代有。贫室尽于课调,泉贝倾于绝域,军国器用,动资四表,不因厥产,咸用九赋,虽有交贸之名,而无润私之实,民咨涂炭,寔此之由。昔在开运,星纪未周,馀弊尚重。农桑不殷于曩日,粟帛轻贱于当年。工商罕兼金之储,匹夫多饥寒之患。良由圜法久废,上币稍寡。所谓民失其资,能无匮乎?凡下贫之家,可蠲三调二年。京师及四方出钱亿万,籴米谷丝绵之属,其和价以优黔首。远邦尝市杂物,非土俗所产者,皆悉停之。必是岁赋攸宜,都邑所乏,可见直和市,勿使逋刻。”
56
冬十月甲申,以中领军西昌侯鸾为豫州刺史,侍中安陆侯缅为中领军。初起新林苑。
57
六年春正月壬午,以祠部尚书安成王皓为南徐州刺史。诏“二百里内狱同集京师,克日听览,自此以外,委州郡讯察。三署徒隶,详所原释”。
58
三月己亥,以豫章王世子子响为巴东王。癸卯,以光禄大夫周盘龙为行兖州刺史。
59
五月甲午,以宕昌王梁弥承为河、凉二州刺史。
60
六月甲寅,以散骑常侍沈景德为徐州刺史。丙子,以始兴太守房法乘为交州刺史。
61
秋七月乙巳,都官尚书吕安国为领军将军。
62
八月乙卯,诏“吴兴、义兴水潦,被水之乡,赐痼疾笃𤸇口二斛,老(落)〔疾〕一斛,[21]小口五斗”。
63
九月壬寅,车驾幸琅邪城讲武,习水步军。
64
冬十月庚申,立冬,初临太极殿读时令。辛酉,以祠部尚书武陵王曅为江州刺史。
65
闰月乙卯,诏曰:“北兖、北徐、豫、司、青、冀八州,[22]边接疆埸,民多悬罄,原永明以前所逋租调。”辛卯,以尚书仆射王奂为领军将军。
66
十一月乙卯,以羽林监费延宗为越州刺史。庚申,以后将军晋安王子懋为湘州刺史,西阳王子明为南兖州刺史。
67
七年春正月丙午,以中军将军王敬则为豫州刺史,中军将军阴智伯为梁、南秦二州刺史。戊申,诏曰:“雍州频岁戎役,兼水旱为弊,原四年以前逋租。”辛亥,车驾祠南郊,大赦。京邑贫民,普加赈赐。又诏曰:“春颁秋敛,万邦所以惟怀,柔远能迩,兆民所以允殖。郑浑宰邑,因姓立名,王浚剖符,户口殷盛。今产子不育,虽炳常禁,比闻所在,犹或有之。诚复礼以贫杀,抑亦情由俗淡。宜节以严威,敦以惠泽。主者寻旧制,详量附定,蠲恤之宜,务存优厚。”壬戌,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临川王映薨。戊辰,诏曰:“诸大夫年秩隆重,禄力殊薄,岂所谓下车惟旧,趋桥敬老。可增俸,详给见役。”
68
二月丙子,以左卫将军巴东王子响为中护军。己丑,诏曰:“宣尼诞敷文德,峻极自天,发辉七代,陶钧万品,英风独举,素王谁匹。功隐于当年,道深于日月,感麟厌世,缅邈千祀,川竭谷虚,丘夷渊塞,非但洙泗湮沦,至乃飨尝乏主。前王敬仰,崇脩寝庙,岁月亟流,鞠为茂草。今学𢽾兴立,实禀洪规,抚事怀人,弥增钦属。可改筑宗祊,务在爽垲。量给祭秩,礼同诸侯,奉圣之爵,以时绍继。”壬寅,以丹阳尹王晏为江州刺史。癸卯,以巴陵王子伦为豫州刺史。
69
三月丁未,以太子右卫率王玄邈为兖州刺史。庚戌,以中护军巴东王子响为江州刺史,中书令随郡王子隆为中护军。甲寅,立皇子子岳为临贺王,子峻为广汉王,子琳为宣城王,子珉为义安王。
70
夏四月戊寅,诏曰:“婚礼下达,人伦攸始,周官设媒氏之职,国风兴及时之咏。四爵内陈,义不期侈,三鼎外列,事岂存奢。晚俗浮丽,历兹永久,每思惩革,而民未知禁。乃闻同牢之费,华泰尤甚。膳羞方丈,有过王侯。富者扇其骄风,贫者耻躬不逮。或以供帐未具,动致推迁,年不再来,盛时忽往。宜为节文,颁之士庶。并可拟则公朝,方樏供设,合卺之礼无亏,宁俭之义斯在。如故有违,绳之以法。”
71
五月乙巳,尚书令、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王俭薨。甲子,以新除尚书左仆射柳世隆为尚书令。
72
六月丁亥,车驾幸琅邪。
73
秋八月庚子,以左卫将军建安王子真为中护军。
74
冬十月己丑,诏曰:“三季浇浮,旧章陵替,吉凶奢靡,动违矩则。或裂锦绣以竞车服之饰,涂金镂石以穷茔域之丽。至班白不婚,露棺累叶,苟相姱炫,罔顾大典。可明为条制,严勒所在,悉使画一。如复违犯,依事纠奏。”
75
十二月己亥,以中护军建安王子真为郢州刺史,江州刺史巴东王子响为荆州刺史,前安西司马垣荣祖为兖州刺史。
76
八年春正月庚子,征西大将军王敬则进号骠骑大将军,左将军沈文季为领军将军,丹阳尹鄱阳王锵为江州刺史。诏放遣隔城虏俘,听还其本。[23]
77
〔二月〕壬辰,零陵王司马药师薨。[24]
78
夏四月戊辰,诏“公卿已下各举所知,随才授职。进得其人,受登贤之赏;荐非其才,获滥举之罚”。
79
秋七月辛丑,以会稽太守安陆侯缅为雍州刺史。癸卯,诏曰:“阴阳舛和,纬象愆度,储胤婴患,淹历旬晷。思仰袛天戒,俯纾民瘼,可大赦天下。”癸亥,诏“司、雍二州,比岁不稔,雍州八年以前司州七年以前逋租悉原。汝南一郡复限更申五年”。
80
八月丙寅,诏“京邑霖雨既过,居民汎滥,遣中书舍人、二县官长赈恤”。乙酉,以行河南王世子休留成为秦、河二州刺史。[25]壬辰,以左卫将军随郡王子隆为荆州刺史。巴东王子响有罪,遣丹阳尹萧顺之率军讨之,子响伏诛。
81
冬十月丁丑,诏“吴兴水淹过度,开所在仓赈赐”。癸巳,原建元以前逋租。
82
十一月乙卯,以建武将军伏登之为交州刺史。
83
十二月乙丑,以振威将军陈僧授为越州刺史。戊寅,诏“尚书丞郎职事繁剧,恤俸未优,可量增赐禄”。己卯,皇子子建为湘东王。癸巳,以监青冀二州军、行刺史事张冲为青、冀二州刺史。
84
九年春正月甲午,以侍中江夏王锋为南徐州刺史,冠军将军刘悛为益州刺史。辛丑,车驾祠南郊,诏“京师见囚系,详量原遣”。
85
三月乙卯,以南中郎司马刘楷为司州刺史。辛丑,以太子左卫率刘缵为广州刺史。[26]
86
夏四月乙亥,有司奏“旧格一年两过行陵,三月十五日曹郎以下小行,九月十五日司空以下大行,今长停小行,唯二州一大行”。诏曰“可”。
87
六月甲戌,以尚书左仆射王奂为雍州刺史。
88
秋九月戊辰,车驾幸琅邪城讲武,观者倾都,普颁酒肉。
89
十年春正月戊午,诏“诸责负众逋七年以前,悉原除。高赀不在例。[27]孤老六疾,人谷五斛。内外有务众官增禄俸”。以左民尚书南平王锐为湘州刺史,司徒竟陵王子良领尚书令,右卫将军王玄邈为北徐州刺史,中军将军庐陵王子卿进号车骑将军,北中郎将南海王子罕为兖州刺史,辅国将军临汝公昭文为南豫州刺史,冠军将军王文和为北兖州刺史。
90
二月壬寅,镇军将军陈显达领中领军。
91
夏四月辛丑,大司马豫章王嶷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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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己巳,司徒竟陵王子良为扬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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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八月丙申,以新城太守郭安明为宁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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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十月乙丑,车驾幸玄武湖讲武。甲午,车驾殷祠太庙。
95
十一月戊午,诏曰:“顷者霖雨,樵粮稍贵,京邑居民,多离其弊。遣中书舍人、二县官长赈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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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春正月癸丑,诏“京师见系囚,详所原遣”。以骠骑大将军王敬则为司空,[28]江州刺史鄱阳王锵为领军将军,镇军大将军陈显达为江州刺史,右卫将军崔慧景为豫州刺史。丙子,皇太子长懋薨。[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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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壬午,以车骑将军庐陵王子卿为骠骑将军、南豫州刺史,抚军将军安陆王子敬进号车骑将军。己丑,辅国将军曹虎为梁、南秦二州刺史。癸卯,以新除中书监晋安王子懋为雍州刺史。丙午,以冠军将军王文和为益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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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乙亥,雍州刺史王奂伏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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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四月壬午,诏“东宫文武臣僚,可悉度为太孙官属”。甲午,立皇太孙昭业、太孙妃何氏。诏“赐天下为父后者爵一级,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粟帛各有差”。[30]癸卯,以骁骑将军刘灵哲为兖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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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戊辰,诏曰:“水旱成灾,谷稼伤弊,凡三调众逋,可同申至秋登。京师二县、朱方、姑熟,可权断酒。”[31]庚午,以辅国将军萧惠休为徐州刺史。丙子,以左民尚书宜都王铿为南豫州刺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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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壬午,诏“霖雨既过,遣中书舍人、二县官长赈赐京邑居民”。
102
秋七月丁巳,诏曰:“顷风水为灾,二岸居民,多离其患。加以贫病六疾,孤老稚弱,弥足矜念。遣中书舍人履行沾恤。”又诏曰:“水旱为灾,实伤农稼。江淮之闲,仓廪既虚,遂草窃充斥,互相侵夺,依阻山湖,成此逋逃。曲赦南兖、兖、豫、司、徐五州,南豫州之历阳、谯、临江、庐江四郡三调,众逋宿债,并同原除。其缘淮及青、冀新附侨民,复除已讫,更申五年。”
103
是月,上不豫,徙御延昌殿,乘舆始登阶,而殿屋鸣咤,上恶之。虏侵边,戊辰,遣江州刺史陈显达镇雍州樊城。上虑朝野忧惶,乃力疾召乐府奏正声伎。戊寅,大渐。诏曰:“始终大期,贤圣不免,吾行年六十,亦复何恨。但皇业艰难,万机事重,不能无遗虑耳。太孙进德日茂,社禝有寄。子良善相毗辅,思弘治道;内外众事无大小,悉与鸾参怀共下意。尚书中是职务根本,[32]悉委王晏、徐孝嗣。军旅捍边之略,委王敬则、陈显达、王广之、王玄邈、沈文季、张瑰、薛渊等。百辟庶僚,各奉尔职,谨事太孙,勿有懈怠。知复何言。”又诏曰:“我识灭之后,身上著夏衣画天衣,纯乌犀导,应诸器悉不得用宝物及织成等,唯装复夹衣各一(本)通。[33]常所服身刀长短二口铁环者,随我入梓宫。祭敬之典,本在因心,东邻杀牛,不如西家禴祭。我灵上慎勿以牲为祭,唯设饼、茶饮、干饭、酒脯而已。天下贵贱,咸同此制。未山陵前,朔望设菜食。陵墓万世所宅,意尝恨休安陵未称,今可用东三处地最东边以葬我,名为景安陵。丧礼每存省约,不须烦民。百官停六时入临,朔望祖日可依旧。诸主六宫,并不须从山陵。内殿凤华、寿昌、耀灵三处,是吾所治制。夫贵有天下,富兼四海,宴处寝息,不容乃陋,谓此为奢俭之中,慎勿坏去。显阳殿玉像诸佛及供养,具如别牒,可尽心礼拜供养之。应有功德事,可专在中。自今公私皆不得出家为道,及起立塔寺,以宅为精舍,并严断之。唯年六十,必有道心,听朝贤选序,已有别诏。诸小小赐乞,及阁内处分,亦有别牒。内外禁卫劳旧主帅左右,悉付萧谌优量驱使之,[34]勿负吾遗意也。”是日上崩,年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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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刚毅有断,为治总大体,以富国为先。颇不喜游宴、雕绮之事,言常恨之,未能顿遣。临崩又诏“凡诸游费,宜从休息。自今远近荐献,务存节俭,不得出界营求,相高奢丽。金粟缯纩,弊民已多,珠玉玩好,伤工尤重,严加禁绝,不得有违准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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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丙寅,葬景安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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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臣曰:世祖南面嗣业,功参宝命,虽为继体,事实艰难。御衮垂旒,深存政典,文武授任,不革旧章,明罚厚恩,皆由上出,义兼长远,莫不肃然。外表无尘,内朝多豫,机事平理,职贡有恒,府藏内充,民鲜劳役,宫室苑囿,未足以伤财,安乐延年,众庶所同幸。若夫割爱怀抱,同彼甸人,太祖群昭,位后诸穆。昔汉武留情晚悟,追恨戾园,魏文侯克中山,不以封弟,英贤心迹,臣所未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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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曰:武帝丕显,徽号止戈。韶岭歇祲,彭派澄波。威承景历,肃御金科。北怀戎款,南献夷歌。市朝晏逸,中外宁和。[35]
108
  1. 讳赜字宣远 “远”原讹“逮”,今据南监本、毛本、殿本、局本及南史齐纪改正。
  2. 从帝立 “从帝”各本作“顺帝”。按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云:梁武帝父名顺之,故子显修史,多易为“从”字,宋顺帝亦作“从帝”,作“顺帝”者,盖后人所改。
  3. 增班剑为四十人 南史齐纪作“三十人”。
  4. 外官闲一日还临 按上云“三日一还临”,下当云“闲日一还临”,“一日”二字讹倒,南史不讹。
  5. 京师二岸多有其弊 “有”南监本、局本作“离”。按元龟一百九十五作“有”。
  6. 诸远狱委刺史以时察判 “判”原讹“刺”,今据南监本、毛本、殿本、局本及南史齐纪、元龟一百九十二改正。
  7. 八月癸卯司徒褚渊薨 按是年六月已改授褚渊为司空,则此当云“司空褚渊薨”。通鉴考异云:“四年六月癸卯,以司徒褚渊为司空。八月癸卯,司徒褚渊薨。渊传,三年为司徒,又固让。四年,寝疾逊位,改授司空。及薨,诏曰‘司徒奄至薨逝’。纪传前后各不相顾。”又按褚渊传载赠谥褚渊诏称“故侍中司徒录尚书事新除司空领骠骑将军南康公渊”,叙渊前后官位,此为详正。参阅卷二十三褚渊传校勘记第二十三条。
  8. 以陇西公宕昌王梁弥机为河凉二州刺史 “凉”原讹“源”,今据南监本、殿本、局本改正。
  9. 宜特优降 宋书袁粲传作“宜沾优隆”,南史粲传同。
  10. 委刺史详察讯 按“讯”字下元龟二百七有“鞫”字,疑此脱。
  11. 以始兴王鉴为益州刺史 “鉴”原讹“铿”,各本并讹。按始兴王鉴于永平二年为益州刺史,见本传,今据正。
  12. 安西咨议参军崔庆绪为梁南秦二州刺史 “梁南秦”原讹作“南梁秦”,各本并讹。按齐无南梁州,州郡志云“梁、南秦一刺史”,今据以乙正。
  13. 进河南王度易侯为车骑将军 “度易侯”殿本作“易度侯”,河南传同。按通鉴亦作“度易侯”,殿本讹。
  14. 以骠骑中兵参军董仲舒为宁州刺史 州郡志:“宁州益宁郡,永明五年刺史董仲舒启置。”南史齐鱼复侯子响传:“直阁将军董蛮,粗有气力,上曰:‘人名蛮,复何容得蕴藉。’乃改名为仲舒。谓曰:‘今日仲舒,何如昔日仲舒?’答曰:‘昔日仲舒,出自私庭,今日仲舒,降自天帝,以此言之,胜昔远矣。’”又魏书田益宗传后有董峦附传,云“峦字仲舒,营阳人。”董峦即董蛮也。则作“仲舒”不误。然崔慧景传又有前宁州刺史董仲民,岂仲舒后又改名邪?而乐志永明六年,上遣主书董仲民案视云云,则又似为二人。
  15. 以冠军将军王文仲为青冀二州刺史 张森楷校勘记云:“‘文仲’疑当作‘文和’。王文和为青、冀二州,见王玄邈传。”
  16. 冠军将军马军主陈天福 按沈文季传作“前军将军陈天福”,无“马军主”三字,通鉴同。
  17. 六(仞)〔稔〕可期 据南监本、局本改。
  18. (二)〔三〕月戊子车驾幸芳林园禊宴丁未以护军将军陈显达为雍州刺史 按长历,是年二月丁巳朔,无戊子、丁未。三月丙戌朔,三日戊子,二十二日丁未。“二月”当作“三月”,今改正。
  19. 夏四月〔庚午〕车驾殷祠太庙 按祀太庙例记日,今据南史齐纪、元龟一百八十九补。
  20. 自水德将谢丧乱弥多 “弥”元龟五百二作“弘”。
  21. 赐痼疾笃𤸇口二斛老(落)〔疾〕一斛 “赐”字上元龟一百九十五有“赈”字。“老落”南监本、毛本、殿本、局本并作“老疾”,今据改。按元龟一百九十五作“老口”,疑本作“老疾口一斛”。
  22. 北兖北徐豫司青冀八州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云:“当为六州,或上有脱文。”按元龟四百八十九“司”下有“雍”字,亦祇七州,尚夺一州也。
  23. 诏放遣隔城虏俘听还其本 “其本”各本作“本土”。张元济校勘记云“其本”二字不讹。按高帝纪下“诸负衅流徙普听还本”,各本“本”下亦有“土”字,张元济亦云“土”字衍。
  24. 〔二月〕壬辰零陵王司马药师薨 南史齐纪作“二月辛卯零陵王司马药师薨”。按长历,是年正月庚子朔,无壬辰。二月己巳朔,二十三日辛卯,二十四日壬辰,今补“二月”二字。
  25. 以行河南王世子休留成为秦河二州刺史 “休留成”毛本、殿本、局本作“休留代”,梁书、南史同。河南传作“休留茂”。通鉴从魏书作“伏连筹”。又“秦、河二州”当依河南传作“西秦、河二州”。
  26. 三月乙卯以南中郎司马刘楷为司州刺史辛丑以太子左卫率刘缵为广州刺史 按长历,是年三月癸巳朔,九日辛丑,二十三日癸卯,此叙辛丑事反在乙卯后,定有误。
  27. 高赀不在例 “例”字上元龟四百八十九有“此”字。
  28. 以骠骑大将军王敬则为司空 “以”字上南史齐纪有“戊午”二字。
  29. 丙子皇太子长懋薨 “丙子”南史齐纪作“乙亥”。通鉴从齐书。按长历,是年正月壬子朔,二十四日乙亥,二十五日丙子。按郁林王追尊长懋为文帝,庙号世宗。礼志下有“有司以世宗文皇帝今二年正月二十四日再忌日”语,则以作“乙亥”为是。
  30. 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粟帛各有差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云:“此纪及明帝纪俱有‘顺孙’,元本必作‘从孙’,后来校书者以意改耳。”参阅本卷校勘记第二条。
  31. 京师二县朱方姑熟可权断酒 按京师二县谓秣陵、建康也。洪颐煊诸史考异云:“丹徒古朱方,南东海郡治,姑熟即于湖,淮南郡治,皆京邑重镇,故连言之。”
  32. 尚书中是职务根本 张森楷校勘记云:“南监本无‘中’字。”按通鉴“是”作“事”。
  33. 唯装复夹衣各一(本)通 据南监本、局本及南史齐纪删。按严可均辑全齐文亦依南史删“本”字。
  34. 悉付萧谌优量驱使之 按“萧谌”之“谌”字原作“讳”,盖谓明帝萧鸾讳也。然南监本、殿本及南史齐纪并作“萧谌”,时萧谌领殿内事,故遗诏及之。今据改为“谌”。
  35. 中外宁和 “和”原讹“如”,各本不讹,今改正。按和与上戈、波、科、歌为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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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