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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书

卷4  帝纪第4 明帝

属类:历史- -[作者: 唐 令狐德棻] -[阅读: 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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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明皇帝讳毓,小名统万突,太祖长子也。母曰姚夫人,永熙三年,太祖临夏州,生帝于统万城,因以名焉。大统十四年,封宁都郡公。十六年,行华州事。寻拜开府仪同三司、宜州诸军事、宜州刺史。魏恭帝三年,授大将军,镇陇右。孝闵帝践阼,进位柱国,转岐州诸军事、岐州刺史。治有美政,黎民怀之。及孝闵帝废,晋公护遣使迎帝于岐州。秋九月癸亥,至京师,止于旧邸。甲子,群臣上表劝进,备法驾奉迎。帝固让,群臣固请,是日,即天王位,大赦天下。乙丑,朝群臣于延寿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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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十月癸酉,太师、赵国公李弼薨。己卯,以大将军、昌平公尉迟纲为柱国。乙酉,祠圆丘。丙戌,祠方丘。甲午,祠太社。柱国、阳平公李远赐死。是月,梁相陈霸先废其主萧方智而自立,是为陈武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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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庚子,祠太庙。丁未,祠圆丘。丁巳,诏曰:“帝王之道,以宽仁为大。魏政诸有轻犯未至重罪、及诸村民一家有犯乃及数家而被远配者,并宜放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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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庚午,谒成陵。癸酉,还宫。庚辰,以大将军、辅城公邕为柱国。戊子,赦长安见囚。甲午,诏曰:“善人之后,犹累世获宥,况魏氏以德让代终,岂容不加隐恤。元氏子女自坐赵贵等事以来,所有没入为官口者,悉宜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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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春正月乙未,以大冢宰、晋公护为太师。辛亥,亲耕籍田。癸丑,立王后独孤氏。丁巳,雍州置十二郡。又于河东置蒲州,[1]河北置虞州,弘农置陕州,正平置绛州,宜阳置熊州,邵郡置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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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河东置蒲州 “置”原作“至”,诸本都作“置”,今迳改。
二月癸未,诏曰:“王者之宰民也,莫不同四海,一远近,为父母而子之。一物失所,若纳于隍。贼之境土,本同大化,往因时难,致阻东西。遂使疆埸之间,互相抄掠。兴言及此,良可哀伤。自元年以来,有被掠入贼者,悉可放免。”自冬不雨,至于是月方大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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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甲午,齐北豫州刺史司马消难举州来附,遣柱国、高阳公达奚武与大将军杨忠率众迎之。改雍州刺史为雍州牧,京兆郡守为京兆尹。以广业、脩城二郡置康州,葭芦郡置文州。戊申,长安献白雀。庚申,诏曰:“三十六国,九十九姓,自魏氏南徙,皆称河南之民。今周室既都关中,宜改称京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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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四月己巳,以太师、晋公护为雍州牧。庚午,荧惑入轩辕。辛未,降死罪一等,五岁刑已下皆原之。甲戌,王后独孤氏崩。甲申,葬敬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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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乙未,以大司空、梁国公侯莫陈崇为大宗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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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癸亥,囐哒遣使献方物。己巳,板授高年刺史、守、令,恤鳏寡孤独各有差。分长安为万年县,并治京城。辛未,幸昆明池。壬申,长安献白乌。遣使分行州郡,理囚徒,察风俗,掩骼埋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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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七月甲午,遣柱国、宁蜀公尉迟迥率众于河南筑安乐城。丙申,顺阳献三足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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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甲子,群臣上表称庆。诏曰:“夫天不爱宝,地称表瑞,莫不威凤巢阁,图龙跃沼,岂直日月珠连,风雨玉烛。是以钩命决曰‘王者至孝则出’,元命苞曰‘人君至治所有’。虞舜烝烝,来兹异趾;周文翼翼,翔此灵禽。文考至德下覃,遗仁爰被,远符千载,降斯三足。将使三方归本,九州翕定。惟此大体,[2]景福在民。予安敢让宗庙之善,[3]弗宣大惠。可大赦天下,文武官普进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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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惟此大体 册府卷二三〈二五一页〉卷八三〈九七八页〉、御览卷九二0〈四0八三页〉“体”作“礼”,较长。 <br>[注3]予安敢让宗庙之善 册府卷二三〈二五一页〉、御览卷九二0〈四0八三页〉“让”作“攘”,较长。
九月辛卯,以大将军杨忠、大将军王雄并为柱国。[4]甲辰,封少师元罗为韩国公,以绍魏后。丁未,幸同州。过故宅,赋诗曰:“玉烛调秋气,金舆历旧宫。还如过白水,更似入新丰。霜潭渍晚菊,寒井落疏桐。举杯延故老,令闻歌大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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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大将军王雄并为柱国 诸本“王”都作“杨”。殿本考证云:“按杨雄至武帝时始显,又其传中〈卷二九杨绍传附见〉无为柱国事。王雄传〈卷一九〉云:‘孝闵帝践祚,授少傅,增邑二千户,进位柱国大将军’,其为王雄无疑。今改正。但传云孝闵帝践祚,进柱国大将军,而本纪雄为柱国,乃在明帝二年,亦与传不合。”按殿本改“杨”作“王”是对的,隋书卷四三观德王雄传,授柱国在周末,非明帝时。北史卷九周本纪上正作“王雄”。至王雄传进位柱国在孝闵帝践祚后,明帝武成初之前,未为不合。
冬十月辛酉,还宫。乙丑,遣柱国尉迟迥镇陇右。长安献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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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辛酉,突厥遣使献方物。癸亥,太庙成。辛巳,以功臣琅邪贞献公贺拔胜等十三人配享太祖庙庭。壬午,大赦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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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成元年春正月己酉,太师、晋公护上表归政,帝始亲览万机。军旅之事,护犹总焉。初改都督诸州军事为总管。丙辰,封大将军、章武孝公导子亮为永昌公,翼为西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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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癸巳,陈六军,帝亲擐甲胄,迎太白于东方。秦郡公直镇蒲州。吐谷浑寇边,庚戌,遣大司马、博陵公贺兰祥率众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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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戊午,武当郡献赤乌。甲戌,云。[5]秦州献白马朱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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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5]甲戌云 本纪很少特书某日云之例,某日雩常见史籍,疑“云”为“雩”之讹。
五月戊子,诏曰:“皇王之迹不一,因革之道已殊,莫不播八政以成物,兆三元而为纪。是以容成创定于轩辕,羲和钦若于唐世,鸿范九畴,大弘五法。易曰:‘泽中有火,革,君子以治历明时。’故历之为义大矣。但忽微成象,象极则差;分积命时,时积斯舛。开辟至于获麟,二百七十六万岁,晷度推移,馀分盈缩,南正无闻,畴人靡记。暑往寒来,理乖攸序,敬授民时,何其积谬。昔汉世巴郡洛下闳善治历,云后八百岁,当有圣人定之。自火行至今,木德应其运矣,朕何让焉。可命有司,傍稽六历,仰观七曜,博推古今,造我周历,量定以闻。”己亥,听讼于正武殿。辛亥,以大宗伯、梁国公侯莫陈崇为大司徒,大司寇、高阳公达奚武为大宗伯,武阳公豆卢宁为大司寇,柱国、辅城公邕为大司空。乙卯,诏曰:“比屡有纠发官司赦前事。此虽意在疾恶,但先王制肆眚之道,令天下自新,若又推问,自新何由哉。如此之徒,有司勿为推究。惟库廏仓廪与海内所共,汉帝有云‘朕为天下守财耳’。若有侵盗公家财畜钱粟者,魏朝之事,年月既远,一不须问。自周有天下以来,虽经赦宥,而事迹可知者,有司宜即推穷。得实之日,但免其罪,征备如法。”贺兰祥攻拔洮阳、洪和二城,吐谷浑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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闰月庚申,高昌遣使献方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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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戊子,大雨霖。诏曰:“昔唐咨四岳,殷告六眚,睹灾兴惧,咸寘时雍。朕抚运应图,作民父母,弗敢怠荒,以求民瘼。而霖雨作沴,害麦伤苗,𬯎屋漂垣,洎于昏垫。谅朕不德,苍生何咎。刑政所失,罔识厥由。公卿大夫士爰及牧守黎庶等,今宜各上封事,谠言极谏,罔有所讳。朕将览察,以答天谴。其遭水者,有司可时巡检,条列以闻。”庚子,诏曰:“颍川从我,是曰元勋;无忘父城,实起王业。文考属天地草昧,造化权舆,拯彼横流,匡兹颓运。赖英贤尽力,文武同心,翼赞大功,克隆帝业。而被坚执锐,栉风沐雨,永言畴昔,良用怃然。至若功成名遂,建国剖符,予惟休也。其有致死王事,妻子无归者,朕甚伤之。凡是从先王向夏州,发夏州从来,见在及薨亡者,并量赐钱帛,称朕意焉。”是月,陈武帝薨,兄子蒨立,是谓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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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八月己亥,改天王称皇帝,追尊文王为帝,[6]大赦改元。壬子,以大将军、安城公宪为益州总管。癸丑,增御正四人,位上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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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6]追尊文王为帝 北史卷九周本纪上作“追尊文王为文皇帝”。册府卷二九〈三一九页〉作“追尊文王为文帝”,下多“祖考为德皇帝”六字。按卷一文帝纪明云武成初,追尊宇文泰父肱为德皇帝,此处疑当有此语。
九月乙卯,以大将军、天水公广为梁州总管。辛未,进封辅城公邕为鲁国公,安城公宪为齐国公,秦郡公直为卫国公,正平公招为赵国公。封皇弟俭为谯国公,纯为陈国公,盛为越国公,达为代国公,通为冀国公,逌为滕国公。进封天水公广为蔡国公,高阳公达奚武为郑国公,武阳公豆卢宁为楚国公,博陵公贺兰祥为凉国公,宁蜀公尉迟迥为蜀国公,化政公宇文贵为许国公,陈留公杨忠为(隋)〔随〕国公,[7]昌平公尉迟纲为吴国公,武威公王雄为庸国公。邑各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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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7]杨忠为〈(隋)〉〔随〕国公 宋本“隋”作“随”。按改“随”称“隋”乃后事,今据改。此后迳改,不出校记。
冬十月甲午,以柱国、吴国公尉迟纲为泾州总管。是月,齐文宣帝薨,子殷嗣立。以柱国、蜀国公尉迟迥为秦州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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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春正月癸丑朔,大会群臣于紫极殿,始用百戏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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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辛酉,重阳阁成,会群公列将卿大夫及突厥使者于芳林园,赐钱帛各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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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四月,帝因食遇毒。庚子,大渐。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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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天地之间,禀五常之气,天地有穷已,五常有推移,人安得长在。是以生而有死者,物理之必然。处必然之理,修短之间,何足多恨。朕虽不德,性好典坟,披览圣贤馀论,未尝不以此自晓。今乃命也,夫复何言。诸公及在朝卿大夫士,军中大小督将、军〔人〕等,[8]并立勋效,积有年载,辅翼太祖,成我周家。今朕缵承大业,处万乘之上,此乃上不负太祖,下不负朕躬,朕得启手启足,从先帝于地下,实无恨于心矣。所可恨者,朕享大位,可谓四年矣,不能使政化循理,黎庶丰足,九州未一,二方犹梗,顾此怀恨,目用不瞑。唯冀仁兄冢宰,洎朕先正、先父、公卿大臣等,协和为心,勉力相劝,勿忘太祖遗志,提挈后人,朕虽没九泉,形体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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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8]军中大小督将军〔人〕等 北史“军”下有“人”字。按督将、军人为当时习用语,此脱“人”字,今据补。
今大位虚旷,社稷无主。朕儿幼稚,未堪当国。鲁国公邕,朕之介弟,宽仁大度,海内共闻,能弘我周家,必此子也。夫人贵有始终,公等事太祖,辅朕躬,可谓有始矣,若克念世道艰难,辅邕以主天下者,可谓有终矣。哀死事生,人臣大节,公等思念此言,令万代称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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朕禀生俭素,非能力行菲薄,每寝大布之被,服大帛之衣,凡是器用,皆无雕刻。身终之日,岂容违弃此好。丧事所须,务从俭约,敛以时服,勿使有金玉之饰。若以礼不可阙,皆令用瓦。小敛讫,七日哭。文武百官各权辟衰麻,且以素服从事。葬日,选择不毛之地,因地势为坟,勿封勿树。且厚葬伤生,圣人所诫,朕既服膺圣人之教,安敢违之。凡百官司,勿异朕此意。四方州镇使到,各令三日哭,哭讫,悉权辟凶服,还以素服从事,待大例除。非有呼召,各按部自守,不得辄奔赴阙庭。礼有通塞随时之义,葬讫,内外悉除服从吉。三年之内,勿禁婚娶,饮食一令如平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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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殷猥,病困心乱,止能及此。如其事有不尽,准此以类为断。死而近思,[9]古人有之。朕今忍死,书此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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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9]死而近思 北史周本纪上作“死而可忍”,与下“朕今忍死”句相衔接,疑是。
其诏即帝口授也。辛丑,崩于延寿殿,时年二十七,谥曰明皇帝,庙称世宗。五月辛未,葬于昭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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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宽明仁厚,敦睦九族,有君人之量。幼而好学,博览群书,善属文,词彩温丽。及即位,集公卿已下有文学者八十馀人于麟趾殿,刊校经史。又捃采众书,自羲、农以来,讫于魏末,叙为世谱,凡五百卷云。所著文章十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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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0]叙为世谱凡五百卷云所著文章十卷 北史周本纪上“五百卷”作“百卷”。隋书卷三五经籍志四后周明帝集九卷。
史臣曰:世宗宽仁远度,睿哲博闻。处代邸之尊,实文昭之长。豹姿已变,龙德犹潜,而百辟倾心,万方注意。及乎迎宣黜贺,入纂大宗,而礼貌功臣,敦睦九族,率由恭俭,崇尚文儒,亹亹焉其有君人之德者矣。始则权臣专制,政出私门;终乃鸩毒潜加,享年不永。惜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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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1]惜哉 宋本上多“呜呼”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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