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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类:外国文学- -[作者: 阿加莎・克里斯蒂] -[阅读: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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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爆发了,英国处于战争状态。我在圣诞节前同阿尔奇匆匆成婚,并到医院参加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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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的药房工作期间,我开始构思一部侦探小说。自从麦琪以话相激以来,这种创作欲望一直埋藏在我的心底,而且目前的工作似乎又给我提供了良好的条件。药房工作有时忙碌,有时闲暇,不像护理工作总闲不下来。有的时候,我整个下午独自一人坐在药房里无事可干。当各个储备瓶都已经灌满备齐之后,就可以随心所欲,想干点什么都可以,只是不得离开药房。我开始考虑在我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写一部侦探小说。我的四周都是毒品、药品,也许应该写投毒案的题材。我构思了小说的主要情节,反复斟酌,觉得还满意,就最后定了下来。于是开始构思故事中的人物。谁将是受害者?投毒者又该是谁?发案的时间、地点?投毒的方式、起因?以及其他各方面的问题。谋杀最好是发生在家庭内部,也就是说,是骨肉相残。当然还要物色一位侦探。只是我笔下的侦探一定得与福尔摩斯不同:我要自己塑造一个人物形象。还要为他物色一位朋友作为陪衬。这倒是不难做到的。我转而构思其他人物,谁该是受害者?丈夫会谋害他的妻子――这似乎是司空见惯的谋杀案。我完全可以写一个为了不寻常的目的而进行的奇特的谋杀案。但这从写作艺术上并不使我感兴趣。一部好的侦探小说,成功的关键就在于把故事中的人物写得模棱两可。既像是罪犯,又由于某种原因使人感到不像罪犯,不可能有此罪行,尽管的确是他(她)所为。为此,我感到怅惘,只好将此搁置一边,去配制两三瓶次氯酸洗涤液,这样第二天就有更多的空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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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这样冥思苦想着,逐渐理出了头绪,一个谋杀者的形象日渐清晰。他看上去就该是阴险的,留着黑色山羊胡子――那时在我看来,山羊胡子就是邪恶的象征。当时,我结识了一对刚搬到我们邻近的夫妇。男的留着黑色山羊胡子,他的妻子比他年长,而且非常富有。我觉得这一对夫妇倒是可以作为小说人物的雏形。我反复思忖着,这样处理未尝不可,但是并不十分令人满意。我敢肯定,这个男子永远也不会杀人。我抛开了这个念头,决心不再从现实生活中找人物的原型,一定要自己塑造人物,倒是可以在电车上、火车上或者饭馆里偶然见到的人物雏形,创造出自己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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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在电车上果然碰见一个我要塑造的人物:一位下颌蓄着黑胡子的男人,他坐在一位老妇人的身旁。老妇人喜鹊似的叽叽喳喳个没完。那个女人并不中我的意,那个男的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坐着一位身宽体胖、精神饱满的女人,正在高声谈论着卷心莱。我对她的相貌很感兴趣。要不要把她也写进去?下车后三人的形象仍然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我沿着巴顿大街走着,嘴上不停地嘟囔着、就像我儿时跟基顿一家做游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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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几个人物的雏形脱颖而出了:一位精力充沛的女人一一我甚至为她取好了名字:伊夫林。她既可以充当一个穷亲戚,又可以充当一个料理园子的女人或者是家庭女佣人。不管是什么,这个人物就定下来了。另一位就是长着山羊胡须的人。我感到除了他的黑山羊胡子外,我对他仍然缺乏更进一步的设计,这远远不够。也许这些就足够了,因为人们只能从外表观察他,所以能看到他的只是他的外在表现,而无法了解他的真面目。至于他谋害年长于他的妻子的动机,那是为了金钱,而不是她本人有什么不足之处,所以他的性格特征也就无关紧要了。紧接着,我又增加了几个人物,儿子、女儿和侄子,必须要悬念迭起。一家人要组合很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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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些人物暂时放置一边,开始考虑侦探。只有一个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我永远也不能超越和效仿的。阿塞尼・卢品――他是罪犯还是个侦探,也说不清楚,不过,他不是我要写的那种侦探。《黄屋之谜》中有一位年轻的新闻记者鲁莱塔比尔,这倒是很像我要塑造的侦探。那么我应该物色一个什么样的侦探呢?学生吗?侦破这样的案子对他难了点。科学家怎么样?可是我对科学家又了解多少呢?我忽然想起了比利时难民。在我们那个教区侨居着一大批比利时人。他们初来的时候,当地居民很同情他们,对待他们非常热情,纷纷将家里的仓房布置上家具让他们住,尽可能使他们生活得舒适。可是,比利时人对这些善行似乎并不感恩戴德,抱怨这个,埋怨那个。这些可怜人身居异乡感到惶恐,英国人不喜欢他们这样。移民中大多是疑心很重的农民,不愿意别人邀请他们出来喝茶,也不喜欢陌生人的突然来访。他们喜欢独处,与世人隔离。他们要蓄钱,开一块菜园,按照祖传的方式浇水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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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让一个比利时人来作书中的侦探呢?移民中各式人物都有,为什么不可以是一个已退休的警官?天哪,我犯了一个多大的错误啊:其结果是,我作品中的这位侦探到目前为止已活了一百多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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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决定塑造一个比利时侦探的形象。我让他逐步进入自己的角色,先是作过检查官,懂得――些犯罪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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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在清理我卧室里的杂物时,我自言自语道,我笔下的侦探一定得是一个精明、利落的矮子。在我的脑海中已清晰地.形成一个干练的矮子,总是在整理东西,喜欢什么东西都成双成对、方方正正。他足智多谋,思路明晰。给他取个什么名字呢?埃尼尔斯?这名字倒不错。他的姓氏让我费了一番脑筋。最后采用了波洛这个姓。我不知道怎么会让他姓波洛,也许是他忽然跳进我的脑子,要么就是在某张报纸上读到过这个姓。后来我终于把他的名字定为赫尔克里・波洛。感谢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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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得给故事中其他几个人物取名字,不过他们的名字就不那么重要了。阿尔弗雷德・英格索普斯,这名字与黑山羊胡子挺相称。我又加进了几个人物。其中有一对漂亮的男女,夫妻间有些隔阂。接下来考虑的是故事主线以外的分枝――虚设的线索。和许多初学写作的人一样,我在故事中加进了过多的情节,设置的虚假线索太多,这不仅给作者剥离那些虚假的线索带来困难,而且读者读来费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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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空闲,小说零零碎碎的片断就在我的脑际徘徊。我设计好了开头,安排妥了结尾,中间那一大块却不是那么容易填满的空白。我让赫尔克里・波洛露面的时候显得自然,顺乎情理。可是别的人物呢?怎么样安排他们出场?这仍然是一堆理不顺的乱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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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家里时总是心不在焉。母亲不住地追问我为什么对她的问话置若罔闻,或答非所问。我不止一次地织错了姨婆的毛活;该做的事情都忘了去做,好几封信都写错了地址。我终于自信可以动笔了。我将自己的写作计划告诉了母亲。她像以往一样深信她的女儿无所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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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侦探小说?那对你的生活一定是一个美好的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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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还不赶快动笔?”母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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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难得有大块的闲暇,只能挤时间。我仍然保存着麦琪曾经用过的那部打字机,每写完一章就用打字机打出来。我完全陷入了创作的亢奋之中,从中得到了乐趣。但是我渐渐地感到疲乏和烦躁。我发现这也是写作引起的。书写了一半就陷入了困境,错综复杂的情节搞得我不知所措,难以驾驭。就在这时,母亲向我提出一个很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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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多少了?”她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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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有一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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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离开家去休假。这样就可安安静静地写完后半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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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想,要是有两个星期专心写作,没有人打搅,那可是再好不过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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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算去哪儿度假?”母亲问道,“达特穆尔吗?”“对,达持穆尔,就去那儿。”我兴奋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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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去了达特穆尔,在莫兰德旅馆订了一个房间。这家旅馆很大,许多房间都空着,客人寥寥无几。我几乎没有跟任何房客来往,以免分散我写作的注意力。我每日上午都埋头疾书,直到手臂酸痛为止。接着是午餐,边吃饭边看书,然后去沼泽地散步,在那里消磨上两个钟头。从那时开始,我爱上了沼泽地。散步的时候,我口中不住地自言自语,排演着将要写的那一章,时而以约翰的口吻对玛丽说话;时而又扮演玛丽跟约翰交谈;时而又以艾弗琳毕恭毕敬的口气向她的老板汇报,不知不觉中进入了故事情节。我回到旅馆,吃罢晚饭倒在床上,一睡就是十二个小时。第二天一早醒来,就又满怀激情地投入写作,直至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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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十四天的假期里,我写完了后面几章,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就此定稿了,我又将第一稿中的大部分,尤其是纷繁盘错的中间部分重新改写。最后终于完成了全书。自己感到比较满意。基本上达到动笔前的设想。我觉得还可以改得再好些,但又不知道从何处下手。我将写得比较呆板的几章改写了一下。书中的玛丽和约翰因夫妻不和而离异,到了故事结尾时,我又让他们破镜重圆。这样做是为了给故事染上浪漫色彩。就我本意来说,我讨厌侦探小说中插入爱情故事,认为它是属于浪漫小说的,推理性小说中掺进爱情成分未免不协调。不过在当时,侦探小说中总要有些爱情插曲――我也只好随波逐流。我请人用打字机打出一份清样来,当我觉得全书无可改动时,就寄往一家出版商。不久我就收到了退稿。没有附加任何说明。退回的稿子整整齐齐,一点皱格都没有,显然是没有谁阅读过。我对此并不感到意外――这是意料之中的。我把稿子重新包奸,寄往另一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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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奇第二次回来休假是在两年之后。这一次我们过得很愉快。假期为时一周,我们去了大森林。时值秋季,万木霜染,阿尔奇的心绪比以前好多了,我们对未来也不那么担忧了。俩人漫步在林中,共享着天伦之乐。我尽量避免谈及医院和我的工作,阿尔奇也很少提到法国的战事。他暗示我说,大概要不了多久我们俩就可以生活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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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诉他我写了一部小说。他津津有味地通读了一遍.认为写得还好。他说他在空军里有位朋友,曾经在梅休因出版社当过主任。阿尔奇建议,如果书稿退回来的话,他就让他的那位朋友写一封信,我可以将他朋友的信随同手稿一起寄给梅休因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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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这部名为《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小说手稿又辗转寄到梅休因出版社。稿子在那里存放的时间比在前两个出版商那儿长了些――大约有六个月左右。出于对前任主任的尊重,他们给我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回信。说明尽管小说情节有趣,有发表的价值,但是这种书并不属于该出版社所出版的读物之内。我倒觉得这不过是他们的托词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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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试投了一个出版商,结果同前几次――样被退了回来。我已经心灰意懒了。这时,出版商博得利・黑德和约翰・莱思新近出版了两部侦探小说,我觉得不妨试试,便将书稿包好寄了出去,不再去想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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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阿尔奇忽然回来了,他被调到设在伦敦的空军司令部。战争已经持续四年了,我对每日医院的工作和家庭里的生活已经习以为常,突然要改变习惯了的生活.我真有些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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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到伦敦,和阿尔奇在旅馆里暂时安顿下来。我开始四处寻找带家具的单元房。我们找到了两处合适的房子。经过多方面的比较。最后选中了位于北韦克高台街上的旧式房子。租的是两间一套的单元房。房间宽敞,家具陈旧。每周租金两个半金币。房子的事谈妥之后,我回到家里收拾行李。姨婆哭了。母亲想哭但忍住了。她说:“你要跟你丈夫在一起过另外一种生活了,亲爱的。祝你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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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的床铺是木制的话,别忘了察看一下有没有臭虫。”姨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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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伦敦,跟阿尔奇搬进了北韦克高台街五号。我们那套房子还附设了一个小厨房和一间小卧室。我计划着要雇一个厨子。但开始的时候是由阿尔奇的勤务兵巴特利特充当。他曾给公爵们当过仆人,战争爆发后才从军。他做事非常麻利,无可挑剔。这套房子有许多不足,最糟糕的是床铺,上面订满了弯弯曲曲的大铁钉。但我们的生活是愉快的。我计划去听课,学习速记和会计,以填补白日闲暇。至此,我告别了阿什菲尔德,开始了新的生活――真正的婚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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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新婚妇女往往感到寂寞。男人们都有工作,整日在外,而女人一旦结婚往往换了一个全新的生活环境,不得不一切从头做起,与陌生人接触。结交新友,寻找新的消磨光阴的方式。战争爆发前,我在伦敦也有几个朋友,不过现在已各奔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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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多少有些孤寂,怀念着医院的生活和那里的旧友,思恋着我那可爱的家。同时我也意识到这是在所难免的。学习速记和会计给我带来了乐趣。同班的一些十四五岁的小姑娘们学习速记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取得很大的进步,常使我自叹不如。可是在会计方面,我总是胜人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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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在商业学校上课时,老师忽然中断讲课,走出教室。他回来时高声喊道:“彻底结束了!战争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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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似乎令人难以置信。并没有明显的迹象表明战事即将结束,人们都以为至少还要拖上一年半载。法国战场上的形势毫无起色,战争双方处于拉锯战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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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茫然地走到街上,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情景使我感到馆恐,至今难以忘怀。街道上挤满了妇女,她们兴高采烈地唱着跳着,英国妇女是不习惯在大街上狂舞的,那是符合法国人的性格。今天,她们一反常态,尽情地大喊大笑,又唱又跳,你推我拥,简直是一场狂欢。那情景有些吓人,使人不禁想到,此时附近要是有德国人的话,她们肯定会走上前把去他们撕得粉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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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儿罗莎琳德是在阿什菲尔德出生的。分娩的那天晚上,母亲和护士彭伯顿跑来跑去,忙着将各种必备品准备好。我和阿尔奇不知所措,有些担心害怕。如同两个被大人遗忘的孩子。阿尔奇后来告诉我,他当时深信,假如我有个好歹,他应该负全部责任;我也以为自己有可能会死。要真是这样的话,我会格外伤心的,我热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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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嫁给了我所钟情的男人,生了一个孩子,有了自己的居所。在我看来这种幸福的生活将会永远地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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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收到了一封信:我随手将它拆开,心不在焉地读着。信是博得利・黑德出版公司的约翰・莱思写来的,邀我去出版公司就我寄去的《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一稿进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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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我早把这部小说忘到脑后了。手稿在博得利・黑德出版公司压了快两年。自从战争结束,我们有了像样的家庭。过上了甜蜜的生活,我的写作兴趣和对那部手稿所抱的希望都已经淡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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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满怀希望应约而去。他们一定是对我的手稿有些兴趣,不然的话也不会请我去那里。我被领进约翰・莱思的办公室。他站起身跟我打招呼。他身材矮小,胡子已经白了,举止温文尔雅,蓝色的双眼闪烁着狡黠的目光,这本应引起我的警觉。他有礼貌地请我坐下。我环顾四周,屋里所有的椅子都被那些陈旧的名画占据,无处可坐。他忽然意识到这一点,笑了笑说:“噢,天哪,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他将一幅肖像画从一张椅子上搬下来让我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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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就谈起稿子来。一些读了这部手稿的人认为还可以,也许能卖得出去。只是有些地方需要修改。比如最后一章中描写法庭的部分,与实际的法庭相差太远,这会闹出笑话。他问我是否可以用其他形式作小说的收场,不然的话就得找一位通晓法律的人协助我修改,但这样做也不是件易事。我立刻回答说我可以设法做一些改动。除了最后―章外,他还提出了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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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他又谈了稿酬的问题,指出因为出版一个无名作家的作品,公司要担很大的风险,出版这样的书如何无利可图云云。最后他从抽屉里取出一份合同要我签字。我当时没有想到应该仔细地考虑一下合同的内容。只想到我的书有希望发表了。几年来我已经失去了出书的信心,只是满足于偶尔发表一首短诗或一个短篇小说。现在出书又有希望,叫我在什么东西上签字我都心甘情愿。合同规定,只有当此书售出两千本以上的时候,公司才支付给我一小笔稿酬。出版商享有长篇连载和改编成剧本的一半版权。这些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只要该书能够发表,任何条件我都愿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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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甚至没有注意到合同中还有一款,规定我以后的五部小说也只许寄到该出版公司。稿酬只比第一部略高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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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欣然在合同上签了字,将手稿带回家,很快就改好了最后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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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我正式开始了漫长的写作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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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最后一章改好后,我把它送还给约翰・莱思。后来,又对个别地方做了一些小的改动。一场激动过后,生活又恢复了以往的宁静。我们像成千上万对普通的年轻夫妇一样相亲相爱,生活得幸福愉快。我们虽不富裕,但也不必为生活而担忧。周末我们常常去乡下,有时也去伦敦城外郊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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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婆在罗莎琳德出生后不久就去世了。她身体一直很好,后来突然患了支气管炎,心力也衰竭了。她去世那年九十二岁,虽然已近于双目失明,但耳朵却不很聋。她每月的收入都已转到母亲名下。这笔进款并不算多,因为在战争期间一些股票已经跌价。姨婆每年有三四百镑进款,加上由吉夫林先生提供给母亲的津贴使母亲得以撑起家里的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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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战后物价暴涨,她还是能维持住阿什菲尔德的开销。我为不能像姐姐那样从自己的收入中拿出一小笔款子帮助母亲而感到惭愧。我们实在做不到这一点,手头上的每一便士都很不得拜成两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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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我忧虑地谈到保住阿什菲尔德的困难,阿尔奇说道:“你母亲该把它卖掉,搬到别的地方祝”“卖掉阿什菲尔德?”“我看不出它对你还有什么用,你又不能常去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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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忍心卖掉它。我爱这座宅子,它是我们的一切!”“那你为什么不为它尽点力,做点什么呢?”“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可以再写一部小说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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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惊讶地望着他。“要写,很快就能写出来,可是这对阿什菲尔德有什么帮助呢?”“说不定可以挣一大笔钱。”阿尔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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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未必可能。《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卖出去近两千本。一个默默无闻的作家的侦探小说能卖出去这么多本,在当时已经很可观了。它只为我挣了二十五镑:这二十五镑不是付给我的稿酬,《时代周刊》用五十倍买了这部小说的连续刊载权,这二十五镑即是付给我那一半版权的。技莱思的话说,对一个年轻的作家,作品能在《时代周刊》上连载已是不胜荣幸的了。不过,这二十五镑的收入并没有撩起我在写作的生涯中大捞一笔的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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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书写得不错,出版商又挣了钱,他肯定还会要你写的书的。报酬也会一次比一次高。”我赞同阿尔奇的看法,对他的精明佩服得五体投地。我开始构思另一部小说。这一次该以什么为题材呢?一天,我在一家小饮食店里喝茶,听到附近另一张桌旁的两个人在谈论一个叫简・菲什的人。这个名字一下子引起我的兴趣。我走出小店,简・菲什这个名字仍然萦绕在我的脑海中。我认为这倒是一个故事的很好的开端――在一个小吃店里,偶尔听到一个奇持的名字,谁听了都会记住的。简・菲什……改成简・芬也许更合适一些。我最后决定在书中用简・芬这个名字,立刻动笔写起来。我开始给这部小说取名叫《愉快的冒险》,后来又改为《年轻的冒险家》,最后才定为《暗藏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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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时,许多年轻人都处于走投无路的境地。他们退役以后找不到工作。总有一些年轻人来按我们的门铃,向我们推销长简袜和一些家庭必备的小物品。人们同情这些年轻人,为了不使他们扫兴,常常买下一两双质量低劣的长筒袜。他们原来大多是军队里的中尉和上尉,如今落到这种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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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部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就是这样一对青年男女――姑娘曾在后勤部队工作;小伙子曾在陆军中服役。他们处于绝望的边缘,四外寻找工作,后来两人碰到一块儿,开始了跟踪监视活动。这是一部惊险小说。写了《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这部侦探小说后,我很想变换一下,写一部惊险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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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种题材的小说是一种乐趣.通常要比写侦探小说容易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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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用多长时间就完成了全书,把它交给了约翰・莱思先生。他对这部小说兴趣不大,因为它与前一部不是同一类题材,销路不会像前一部那么好,是否出版他们还犹豫不决。后来,公司终于决定出版。这部小说需要改动的地方不算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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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这部小说销售情况极好。我得到了一小笔稿酬。《时代周刊》再次买下了小说的连载权,我得到了五十镑的连载费。这一次,我受到很大的鼓舞,但仍然不敢有成为职业作家的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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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三部书是《高尔夫球场的疑云》作于法国发生的一场轰动一时的诉讼案之后。故事情节是一伙蒙面人突然闯进一户人家,杀死了主人,将他的妻子五花大绑.用东西堵住她的嘴。她的母亲也因假牙卡住喉咙窒息致死。女主人的叙述受到怀疑,有人暗示是她害她的丈夫,她是被同谋假意捆绑起来的。我觉得这个素材不错,可以根据这一情节构思我的故事。我从这位妻子被宣告无罪之后的生活入笔,首先出场的女主人是一个追遥法外多年的杀人犯。故事发生在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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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尔克里・波洛这个人物在《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中获得很大的成功。有人提议我继续用这个人物。喜欢波洛的人中有一位是《随笔》杂志的编缉布鲁斯・英格兰姆,他跟我取得联系,约我为《随笔》杂志写一个有关波洛的系列故事。我高兴万分,我终于获得了成功――能在《随笔》上发表作品那就不简单了!他还请人为波洛画了一幅肖像,跟我意中的波洛极其相似,不过比我想象的更精明、更有绅士风度。布鲁斯・英格兰姆要我写由十二个故事组成的一组故事。我很快就写出了八个。原以为八个就足够了,后来还是决定写够十二个。这样,后四个故事就写得有些仓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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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时还不曾意识到自己不但已与侦探小说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且还与赫尔克里・波洛和黑斯廷斯上尉紧紧地拴在了一起。我很喜欢黑斯廷斯上尉。他和波洛在侦破工作中是理想的一对。在这部小说中,我仍然遵循福尔摩斯式的创作模式――性格古怪的侦探,形影相随的助手,苏格兰警事厅的的侦探和检察官。只是多加了一位法国警方人员――检察官吉拉尔。吉拉尔瞧不起波洛,认为他已经年老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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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我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从一开始就把赫尔克里・波洛写得太老了。我本该在写完前三四部小说之后就放弃这个人物。起用一个年轻力壮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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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球场的疑云》多少也受到《黄屋之谜》的一些影响。我认为,《高尔夫球场的疑云》尽管有些过分的追求情节,但也不失为这类小说中较好的典范。在书中,我安排黑斯廷斯有了一次艳遇。要是我对书中的爱情故事感兴趣的话,我想我也许就会让黑斯廷斯建立起一个家庭。说老实话,我已经有点讨厌他了。我也许会继续使用波洛,但没有必要留用黑斯廷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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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球场的疑云》正合博得利・黑德的口味。但因为封面设计问题,我与他们之间发生了小小的不愉快。这部小说的封面不但套色俗不可耐,构图也很糟糕,上面画着一个穿睡衣的男人因癫痫发作倒在高尔夫球场上,奄奄一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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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实际故事情节是受害者身穿常服被人用匕首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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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封面可以不反映书的内容,但决不应该表现书中虚设的线索。我对这种低劣的设计异常气愤。后来双方一致同意,以后的封面设计图案必须经我过目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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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泰尔斯的神秘案件》出版后,不少杂志发表了有一定分量的评论文章。其中我最欣赏的是刊登在《药学杂志》上的一篇评论。文中赞扬道:“这部位探小说不同于那些胡编乱造的投毒案的小说,它显示出作者丰富精深的药理知识。在这方面,阿加莎・克里斯蒂小姐可以称得上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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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表小说时,我曾打算使用马丁・韦斯特或者默斯林・格雷的笔名。约翰・莱思执意要我使用真名阿加莎・克里斯蒂。尤其是我的教名。他说,“阿加莎是一个奇特的名字,人们容易记住。”我不得不放弃原来的打算,一直沿用阿加莎・克里斯蒂这个名字。我认为,一本书上,尤其是侦探小说上要是署有女人的名字,对读者会失去感召力。马丁・韦斯特是一个强有力的名字。然而,正如我前面说过的那样,人们在发表第一部作品时,甘愿对各种要求唯唯诺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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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莱思正好把握住了我的这一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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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奇有一位朋友叫贝尔彻少校,战争爆发的那年在陆军任职,后来负责全国的土豆供给工作。一天晚上,他来我们家吃晚饭。这时他已不再主管土豆供给工作。他向我们讲述了他下一步的工作。“你知道吗?一年半以后,将举行帝国博览会。现在就开始组织筹划。大英帝国的各个殖民领地都要预先通知到,它们要积极配合,作好准备工作。我受命于大英帝国巡视世界各地,二月份就出发。”他详细地说出了他的计划,“我现在需要一个财政顾问与我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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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样,阿尔奇?你在克利夫顿时曾是出类拔萃的优秀生,又在伦敦商业界干过,正是我意中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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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有工作,离不开呀,”阿尔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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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离不开?跟你的老板好好地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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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奇说。公司老板不可能这么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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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好考虑考虑,小伙子。希望你能跟我去。阿加莎也可以一起去。我可以把旅行日程告诉你。我们先去南非,有你、我,还有一个秘书。海姆一家也与我们同行。我不知道你是否听说过海姆这个人,他是东英格兰的土豆大王,是我的老朋友。他带着妻子和女儿一起去。不过他们最远只到南非,因为海姆在英国还有许多商务要办。我们然后到澳大利亚,从那里去新西兰,在那里逗留一段时间――我在那儿有许多朋友;我喜欢那个国家。我们大概有一个月的假期。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趁此机会去一趟檀香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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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香山。”我低声重复了一句,这听起来像在梦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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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站是加拿大,然后由那里回国。全部行程大约需要九到十个月的时间。你看怎样?”我和阿尔奇认真地权衡了一下。阿尔奇的全部费用都由国家负担。除此之外,他还可以得到一千镑的津贴。如果我陪同前往的话,那我的旅费也不成问题,因为我是作为阿尔奇的妻子陪同旅行。乘坐这些国家的轮船和火车都可以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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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仔细地预算了这趟旅行的各种费用。总的来看,我们基本上能够支付得起。阿尔奇的那一千镑津贴可以抵偿我住旅店和我们俩人去檀香山度假的开销。虽然手头有点紧,但还是能应付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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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阿尔奇在此之前曾短期出国度假:一次是去法国南部的比利牛斯山区;另一次是去瑞士。我们夫妇俩都喜欢旅行――我从七岁开始就尝到了旅行的愉快。我渴望周游世界,向往着中国、日本、印度和夏威夷,以及其他许多美妙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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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是公司的老板会不会对我们开恩。”阿尔奇有些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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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安慰他说,他一定是老板器重的人,阿尔奇担心会有跟他一样精明的人来顶他的空缺。成千上万的人都在为找工作而四处奔波。公司的老板到底还是没有开恩。他只表示阿尔奇回来后可能再次雇用他,但这要看情况而定。他决意不肯给阿尔奇留着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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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冒险,是个可怕的风险。”我叹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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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冒险。我们很有可能回来时身无分文,只有每年一百来镑的收入,别的什么也没有了,很难找到工作,也许比现在还难找到。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不冒这样的风险的话,永远也别想出去见见世面,你说呢?”我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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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主要看你了。”阿尔奇说,“怎么安排特迪?”我们当时称罗莎琳德为特迪,大概是因为我们有一次曾开玩笑地叫她蝌蚪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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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基(我们大家都这样称呼麦琪)可以照看特迪,要不然就交给妈妈。她们都会愿意照看的。这件事问题不大。这是我们惟一的机会。”我满怀希望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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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权衡利弊,斟酌再三,最后终于下定决心,冒一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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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花费多少周折就把家里的一切安排妥当。我们把住的那一套房子以偏高一些的价格出租。多出来的钱作为工资支付给杰西。母亲和姐姐都愿意把罗莎琳德和保姆接到她们那儿住。就在即将出发之际,我们得知哥哥蒙蒂将要从非洲回来休假。姐姐对我不打算留在家里等哥哥回来感到异常地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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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惟一的哥哥,离家这么多年,在战争中又负了伤,现在要回家看看,你却偏偏在这个时候出国游山玩水。真可耻。你应该把你的哥哥摆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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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这样认为,”我反驳道,“我应该把丈夫摆在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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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去旅行,我要陪同他一块去。作妻子的应该呆在丈夫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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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蒂是你惟一的兄弟,这是你多年来惟一的一次能见他的机会,也许以后又要等好多年才能兄妹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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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琪搞得我心烦意乱。母亲坚定地站在我一边。她说:“妻子的职责就是守候在丈夫的身旁。首先考虑的应该是丈夫,他甚至比孩子还重要。兄弟就差得更远了。千万记住,如果你不呆在丈夫身边,与他分开太久,你就会失去他。像阿尔奇这样的男人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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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