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引证释义
- 2门类名称
- ▪发展流变
- ▪类目的序
- ▪著录书目
- ▪评价
>引证释义
一. 名词。正史之名,始见于
南朝梁阮孝绪《正史削繁》。纪传体的历史,如《
史记》《
汉书》等,皆以帝王本纪为纲,故称正史。唐
刘知几以正史与
杂述并举,凡记一朝大典如《
尚书》《
春秋》等,也称正史。《明史·艺文志》以纪传、编年二体并称正史。清朝乾隆四年,编定《史记》至《
明史》等二十四种史书为正史,私家不得擅增。正史遂为
官修史书的专称。
主要指《史记》《汉书》等以帝王本纪为纲的纪传体史书。正史通常由下一个朝代修订。1921年北洋军阀政府又增《新元史》,合称二十五史。
《
隋书·经籍志二》:“今依其世代,聚而编之,以备正史。” 清
冯桂芬《<明纪>序》:“史家分纪传、编年二体,而纪传为正史。”
胡适《论短篇小说》:“又如《水浒传》所记
宋江等三十六人是正史所有的事实。”
>门类名称
正史门类,是古代
图书分类法中的一个类目,以纪传体写就的官审史书以及人们在此基础上写的注解、校对、补充的文章。
>发展流变
《
四库提要》的
史部下展开成15个一级类目,正史排在第一,其余
同位类有编年、纪事本末、
杂史、
别史、诏令奏议、传记、史钞、载记、时令、地理、职官、政书、目录、史评。
>类目的序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正史之名,见於《隋志》。至宋而定著十有七。明刊监版,合宋、辽、金、元四《史》为二十有一。皇上钦定《明史》,又诏增《旧唐书》为二十有三。近罗四库,薛居正《旧五代史》得裒集成编。钦禀睿裁,与欧阳修书并列,共为二十有四。今并从官本校录。凡未经宸断者,则悉不滥登。盖正史体尊,义与经配,非悬诸令典,莫敢私增。所由与稗官野记异也。其他训释音义者,如《史记索隐》之类。掇拾遗阙者,如《补後汉书年表》之类。辨正异同者,如《新唐书纠谬》之类。校正字句者,如《两汉刊误补遗》之类。若别为编次,寻检为繁,即各附本书,用资参证。至宋、辽、金、元四《史》译语,旧皆舛谬,今悉改正,以存其真。其《子部》、《集部》亦均视此。以考校订自正史始,谨发其凡於此。
>著录书目
先列今版《续修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后列《四库全书总目提要》。
说明:名称加黑者属于正史或能独立成一个完整的版本,未加黑者表示正史相关,只是补充。
二十四史 | 15.《北史》唐朝·李延寿(100卷) 21.《辽史》元朝·脱脱等(116卷) 22.《金史》元朝·脱脱等(135卷) |
1920年,柯劭忞撰《
新元史》脱稿,1921年大总统
徐世昌以《新元史》为“
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二十五史”。但很多人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
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或者,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二十六史”。
>评价
可信度
正史根据著作人的不同,有的往往带有国家意志和民族的情绪夹杂在里面,如:有的官著与官修的著作、《资治通鉴》
(在三国的史事载纪里,体现了著作人强调正统的思想。当然这本只是采用的编年史体例,严格上不是正史)等。当时或者后代往往
曲笔或忌讳一些政治与秘闻,不敢如实记载,故对待正史有必要看如
别史、
杂史加以认证,否则难免以管窥豹,不得其真。总体而言,正史是最可信的,如《史记》,当时著作后,在国家是本历史禁书,后来才渐渐公正。
野史或可表达个人意志,功过论述可能不客观,故而一定要进行逻辑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