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古近代突厥地方官吏的总称。“伯克”是
突厥语的对音﹐有王﹑首领﹑头目﹑统治者﹑官吏以及老爷﹑先生等多种意思。古代维吾尔族中即有“伯克”这一名称的官职,为地方官吏。世袭任职。一般认为唐代文献上的“訇”即是“伯克”的异译。
伯克原为
回鹘官职,唐宋时已见於史籍。明清时期,西域
天山南路的世俗官僚称为伯克。中亚一些城市的统治者也自称伯克。伯克制是中国清末以前新疆
回部实行的官制,主要通行於
维吾尔(回人及
塔兰奇)、
柯尔克孜、
塔吉克等族地区。“伯克”是世袭官职﹐设置延续到清代。清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平定
大小和卓之乱後,清廷保留了回部原有的伯克官职,并加以改革,根据新疆的民族特点﹐任命
阿克苏的
阿奇木伯克为三品官﹐
伊沙噶伯克为四品官﹐并陆续推广到其他地区。从此﹐
伯克制度在维吾尔族地区逐渐确定下来。将其纳入
清朝官制中。同治新疆回乱和
阿古柏入侵後,伯克制度趋於瓦解。
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清廷下谕废除各级伯克,新疆全境实行与内地相同的官僚体制。
清政府废除了伯克的
世袭制﹐给伯克加以三品至七品品级﹐并授予一些特权﹐而实际权力则掌握在各城
参赞﹑办事﹑
领队大臣等手中。三品至五品伯克﹐由本城大臣选出﹐送参赞大臣验明﹐奏请补放﹔六品以下伯克﹐则由各城大臣选拔﹐送参赞大臣验放。四品以上伯克均需轮流进京朝见皇帝﹐谓之“年班”。
>沿革
回鹘(维吾尔)官吏统称为“伯克”
。伯克(
维吾尔语:بەگ,拉丁文转写:beg)一词是突厥语音译,义为“首领”,原是维吾尔贵族的世袭官职。清代以前,伯克“惟序坐次以相统属,无服色崇卑之别。亦无贡赋、养廉额数,均视其所辖回民之多寡贫富,恣意索取,不知抚恤。”
大小和卓统治回部期间,“凡所需粟、布、牲畜以及力役,不论人丁地亩,任意摊派。司事之大小伯克、酋目、阿浑(
阿訇)等,上行下效,苛派侵渔,回民仍不免逃避流离。”
在平定大小和卓的过程中,清廷开始任命各城伯克,以
鄂对为阿克蘇的阿奇木伯克、
霍集斯为
和阗阿奇木伯克,给三品顶戴。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闰六月,
乾隆皇帝下谕酌议回部官制
:
舒赫德等奏称:“阿克蘇系回部大城,村庄甚多。旧系伯克密喇卜等管理。今虽不必准以内地官制,而品级职掌,宜为釐定,庶足以辨等威而昭守信”等语。所奏甚是。著照所请,以阿奇木伯克为三品,伊沙噶伯克为四品,噶匝纳齐伯克为五品。将应升人员,奏请补授。其小伯克密喇卜等,为六七品,俟缺出拣选补授。其馀各城俱一体办理。……此等回人,虽承办公事有官职大小之殊,皆系朕之臣仆。将来如阿奇木等大伯克,或令其轮班入觐,酌给官俸。其小伯克等,或所定租赋内,通融支给亦可。
此後数年中,清廷对原有的伯克官制进行改革,“勘酌定议,官仍各存其名,各司其职。添裁升降,定以品级,奏请赏给顶翎。各按地方大小繁简,酌给养廉,禁其横徵。颁给钤印,专其职守。”
使大小伯克由世袭贵族转变为地方官吏。其特点是:
废除伯克世袭制,改为流任。 确定伯克的
秩品和仪制。伯克最高为正三品,最低为七品。大伯克须穿著内地官服,剃发留辫,并祭拜
孔子。 各伯克均由当地
驻扎大臣管辖。三品至五品伯克由本城大臣简选,经
伊犁或
喀什噶尔的参赞大臣奏请朝廷补放。六品以下由各城大臣简选,上报参赞大臣验放。 四品以上伯克须轮流进京朝觐皇帝,称为“年班”。 伯克按秩品高低授予官田、种地人(“燕齐”)和
养廉银。 实行回避制度,大伯克不得在本城任职,中小伯克不得在本村任职。 在天山以北的伊犁,清廷也任命了伯克管理维吾尔移民
塔兰奇事务。同治新疆回乱和阿古柏入侵摧毁了伯克制的社会基础。光绪十年(1884年),新疆建省,废除了伯克制,仅保留级别较高的阿奇木伯克、伊沙噶伯克头衔。被裁撤的伯克充当了汉地“乡绅”的角色,有人仍在州、县衙门做书吏等差事。
>官职
清代新疆的各级伯克官职有三十馀种,品级为三品到七品,员额共270人左右。其中阿奇木伯克、伊沙噶伯克、商伯克、哈子伯克、密喇布伯克、明伯克在各大城普遍设置,员额占伯克总数的七成左右。在地域上,人口密集的
喀什噶尔、
叶尔羌、
和阗所置伯克最多,而拜、赛喇木等小城仅设伯克六人。
清代新疆伯克名称 | 异名 | 最高品级 | 一般职责 | 名称释义 |
| | 三品 | 总管一城、一地的穆斯林居民事务 | 听政公平 |
伊沙噶伯克 | 伊什罕、伊沙罕 | 四品 | 协助阿奇木伯克办事 | 管门人 |
噶匝纳齐伯克 | 噶杂拉齐、噶匝尔齐 | 四品 | 掌管土地钱粮 | 司库 |
商伯克 | 尚伯克 | 四品 | 掌管徵收、转运粮赋 | “商”,准噶尔语“布”之意 |
哈子伯克 | 哈资 | 五品 | 掌管刑名诉讼,为宗教法官 | 审问 |
密喇布伯克 | | 五品 | “职司水利、疏浚、灌溉之务” | 水官 |
讷克布伯克 | | 五品 | 掌管工匠差役、营造事务 | 督催 |
茂特色布伯克 | 莫提色布依 | 五品 | 掌管伊斯兰宗教事务,“不与民事” | 司账员 |
帕察沙布伯克 | 帕提沙布 | 五品 | 掌管巡捕、提牢 | 夜间巡逻者 |
克图瓦尔伯克 | | 五品 | “办理工程事务” | |
克勒克雅喇克伯克 | 柯勒克牙拉克 | 五品 | 掌管贸易、商税 | 一切事宜 |
斯帕哈子伯克 | 斯帕哈资 | 五品 | 掌管贵族诤讼 | 斯帕,即官吏 |
拉雅哈子伯克 | 拉雅哈资 | 五品 | 掌管平民诤讼 | 拉雅,即农民 |
哈喇都官伯克 | 喀喇都管 | 五品 | 掌管台站,修整兵械 | “哈喇”为瞭望,“都官”为公署 |
木特漥里伯克 | 密图瓦利、木特斡里 | 五品 | | 木特:经纪;漥里:田亩 |
巴济吉尔伯克 | 巴齐吉尔、巴济格尔 | 六品 | 掌管税务 | 徵税官 |
阿尔巴布伯克 | 阿尔布 | 六品 | | 掌管门关 |
明伯克 | | 六品 | | 一千 |
都官伯克 | 都管 | 六品 | 掌管公文档案、驿馆及移送官文 | 公署 |
什和勒伯克 | | 六品 | 掌管驿站粮草,协办都官伯克事务 | 右臂 |
巴克玛塔尔伯克 | 巴克迈塔尔 | 六品 | 管理果园 | 管理果园者 |
鄂尔沁伯克 | | 六品 | “徵输数十人粮赋”,相当於十户长 | |
匝布梯墨克塔布伯克 | 杂布提墨克塔布 | 六品 | 掌管伊斯兰宗教学校事务 | 稽查校舍 |
哲博伯克 | 哲伯 | 六品 | 修造兵甲器械 | 波斯语“铁甲” |
色依得尔伯克 | 塞特里 、都尔里 | 六品 | “巡察街道、园林、果木诸务” | |
市珲伯克 | | 七品 | 协助都官伯克办事 | |
多博伯克 | | 七品 | “徵输两千户粮赋” | |
玉资伯克 | | 七品 | 徵收百户粮赋,相当於百户长 | 一百 |
都尔噶伯克 | | 七品 | “阿奇木首领官” | 都尔:隶属;噶:首领 |
巴匝尔伯克 | | 七品 | “管理市集细务” | 市场 |
哈什伯克 | | 七品 | “承办采玉事务” | 哈什,即喀什,玉石之意 |
鄂克他克齐伯克 | 鄂克他克奇 | 七品 | “掌管宴会牲牵果品之属” | |
依尔哈齐伯克 | | 七品 | 掌管修建城垣街市、开山修路 | 蒙古语“挖掘者” |
阿尔屯伯克 | | 七品 | 专管淘金 | 阿尔屯即“金”之意 |
喀鲁尔伯克 | | 七品 | 管巡视卡伦 | |
密斯伯克 | 挖铜伯克、采铜伯克 | 七品 | | 密斯,即“铜” |
管铜伯克 | | 七品 | | |
采铅伯克 | | 七品 | | |
协办旗务伯克 | | 不详 | | |
>俸禄
按品级的高低授予土地和种地人﹐如三品伯克给二百
帕特玛(一帕特玛合四石五斗)籽种地亩﹐种地人一百名﹔四品伯克给一百五十帕特玛籽种地亩﹐种地人五十名。伯克的名目繁多﹐有三十馀种﹐大多是盘剥劳动人民的税务官吏。各城的伯克也无固定名额﹐根据城市大小﹑事务繁简而设置﹐往往是因当地有一些特产而设立专管的伯克。统理城村一切事务的称阿奇木伯克﹐是各伯克之首。协理其办事的称伊沙噶伯克或
伊什罕伯克﹐管理地亩粮赋的称噶匝纳齐伯克﹐管理匠役营造诸种公务的称
讷克布伯克﹐管理水利的称
密喇布伯克﹐管理集市贸易的称巴匝尔伯克﹐办理一切刑名词讼的称哈子伯克﹐还有管理交通﹑台站﹑社会治安﹑宗教事务﹑教育等方面的伯克。同一职务的伯克﹐品级往往不相同﹐如阿奇木伯克就有三品至六品不等。清政府利用这些伯克来统治新疆维吾尔族地区。
伯克都有一定数额的亲随或家仆﹐在其家服役。其土地全靠徵用无偿劳役来耕种。他们任意征收苛捐杂税﹐从中贪污。入京晋见皇帝﹐则藉摊派中饱私囊。有些伯克还把持水利﹑囤粮贵卖﹐私用
肉刑﹐妄杀人命﹐奸占妇女﹐横行乡里。他们的种种暴行﹐激起了维吾尔人民的不断反抗。
>废除
光绪十年(1884)﹐清政府将新疆改设行省﹐以州县制代替维吾尔族地区的伯克制度。伯克的职务虽然被裁撤﹐但仍保留了伯克的品级﹐以“士绅”相待﹐有的还充当了州县衙门的书吏或乡约﹐使伯克的势力和影响还存在了很长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