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现代释义
- 2古籍释义
- 3字形对比
- 4音韵方言
- 5文化遗留
敔现代释义
基本字义
● 敔
yǔ ㄩˇ
◎ 古代打击乐器,奏乐将终时,击之使演奏停止。

书写提示
基本词义
◎ 敔 yǔ
〈名〉
古乐器 [an ancient music instrument]。又称楬。形如伏虎,奏乐将终,击敔使演奏停止
敔,禁也。一曰乐器,椌楬也,形如木虎。——《说文》
敔,衙也,衙,止也,所以止乐也。——《释名》
国语辞典
敔ㄩˇyǔ
动
囚禁。《说文解字·攴部》:「敔,禁也。」
名
乐器名。古代的敲击乐器之一。以木制成,形状像趴著的老虎,背上装有二十七个金属片,用以停止音乐的进行。《书经·益稷》「下管鼗鼓,合止柷政」句下唐·孔颖达·正义:「乐之初,击柷以作之;乐之将末,戛敔以止之。」
敔古籍释义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 敔
敔【卯集下】【攴部】康熙笔画:11画部外笔画:7画
《广韵》鱼巨切《集韵》《韵会》偶举切《正韵》偶许切,音语。《说文》禁也。一曰乐器,椌楬也,形如木虎。《尔雅·释乐注》敔如伏虎,背上有二十七鉏鋙,以木长尺栎之。《释名》敔,衙也。衙,止也,所以止乐也。《书·益稷》合止柷敔。《周礼·春官·小师》鼓鼗柷敔。
说文解字
敔【卷三】【攴部】
禁也。一曰乐器,椌楬也,形如木虎。从攴吾声。鱼举切
说文解字注
(敔)禁也。与圉御音同。释言。御圉禁也。说文御训祀。圉训囹圉。所以拘罪人。则敔为禁御本字。御行而敔废矣。古假借作御、作圉。一曰乐器。椌楬也。形如木虎。按此十一字後人妄増也。乐记椌楬注谓柷敔也。椌谓柷。楬谓敔。柷形如桼桶。敔状如伏虎。不得并二为一。木部椌云柷乐也。楬下不云敔乐者、敔取义於遏。楬为遏之假借耳。敔者所以止乐。故以敔名。上云禁也。巳包此物。无庸别举。用此知凡言一曰者、或经浅人増窜。从攴。吾声。鱼举切。五部。
敔字形对比
敔音韵方言
方言集汇
◎ 客家话:[客英字典] ngi3 [台湾四县腔] ngi3 [海陆丰腔] ngi3
◎ 粤语:jyu5
上古音系字头 | 声符 | 韵部 | 对应广韵小韵 | 拟音 | 注解 |
|---|
敔 | 五 | 鱼 | 语 | ŋaʔ | |
广韵字头 | 小韵 | 反切 | 声母 | 韵母 | 韵目 | 调 | 等 | 呼 | 韵系 | 韵摄 | 广韵目次 | 高本汉 | 王力 | 李荣 | 邵荣芬 | 郑张尚芳 | 潘悟雲 | 蒲立本 | 推导现代汉语 | 古韵罗马字 | 有女罗马字 | 注解 |
|---|
敔 | 语 | 鱼巨 | 疑 | 鱼 | 语 | 上声 | 三等 | 开口 | 鱼 | 遇 | 上八语 | ŋi̯wo | ŋĭo | ŋiɔ | ŋiɔ | ŋɨʌ | ŋiɔ | ŋɨə̆ | yu3 | ngiox | ngivv | 柷敔乐器释名曰敔衙也衙止也所以止乐也 |
蒙古字韵字头 | 八思巴字 | 八思巴字 修正 | 八思巴字 其他形式 | 音译 | 音译 修正 | 音译 其他形式 | 拟音 | 声调 | 注解 |
|---|
敔 | ꡝꡦꡟ | | | xÿu | | | ɦy | 上声 | |
中原音韵字头 | 小韵 | 声母 | 韵母 | 韵部 | 声调 | 四呼 | 宁继福 | 注解 |
|---|
敔 | 语 | 影 | 鱼模撮 | 鱼模 | 上声 | 撮口呼 | iu | |
洪武正韵牋字头 | 小韵 | 反切 | 韵目 | 韵部 | 声调 |
|---|
敔 | 语 | 偶许 | 四语 | 鱼 | 上声 |
分韵撮要字头 | 小韵 | 声母 | 韵母 | 韵部 | 声调 | 注解 |
|---|
圄 | 语 | 日 | 诸 | 第四诸主著 | 阳上 | 囹圄狱也 |
敔文化遗留

敔
敔:通高68cm,座长70.5cm,座宽37cm
制造年代:清
规格:长68.5cm 高32.5cm
收藏地: 故宫博物院

敔
敔(音
羽),木制,雕为伏虎状,髹黄漆,上彩绘黑色斑纹,
胸腹部斑纹略杂以白色。伏虎双耳竖立,白额吊睛,红口利齿,其背插列方形木片27片,形如刚鬣,间隔染以靛蓝、绿、红、白等色。虎伏于木座之上,木座通体髹金漆,绘海水江崖纹,一侧出二耳状托架,以承击敔之籈(音真)。籈为竹管制,长80.5cm,在长40cm处锯开,所锯深度为管径的二分之一强,然后顺纵向截去,所留另一半纵劈成24根细茎,另用 3根竹丝箍于竹管上以防劈裂。籈髹以
朱漆。 清朝时敔为
中和韶乐所配置的乐器。在中和韶乐所使用的种
材质中,敔属木质。敔的历史久远,文献多有记载,如《诗经·周颂·有瞽》:“鞉磬柷圉”。“圉”为“敔”之
假借字,指的是4种乐器。《书经·益稷》:“下管鼗鼓,合止柷敔”。孔颖达疏:“乐之初,击柷以作之;乐之将末,戛敔以止之。”奏乐开始时击柷,要终止时敲敔。一说二者同用以和乐,不分终始。
清宫旧藏,中国古代的一种打击乐器,常在乐队中使用用于宫廷
中和韶乐。
其形为伏虎状,背上有二十七龃龉。另置籈,以竹为之,析其半为二十四茎。
演奏时,持籈于龃龉上横刮之,凡三次,作为乐曲的终结。

敔
根据文献记载及
清代传世实物可知,敔木制,形如伏虎,背有锯齿形薄木板,用一支一端劈成数根细茎的竹筒,逆刮虎背的锯齿演奏,它表示乐曲的终结,用于宫廷雅乐。
演奏
中和韶乐时,奏者立于敔侧,以劈成细茎的
籈逆刮敔背上插列的木片使之发出声音,作为中和韶乐的结束音。
中和韶乐中设敔一架,如果仅从音响审视,它并不突出,但它却以奇特的形制和
演奏方法而成为宫廷雅乐中的重要乐器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