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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大名王庞。因为长得比一般人胖点儿,又因为名字里有个“庞”,就被魏申申昵称成了胖子。人常把婚姻比喻作鞋,别人看着好看,自己穿着舒服,是最好的鞋。魏申申的“鞋”就达到了这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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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一次见胖子时他们还没有结婚,申申为我们双方介绍:“韩琳,我朋友。王庞,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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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握了胖子伸过来的手,那手倒不怎么肉,然后微微仰起脸看着他道:“歌剧院的?”他是哪的我当然知道,为的是找点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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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得弯下了腰去,申申不笑,光顾自豪了,眼睛盯着她的胖子,满脸放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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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申是我们剧团外形条件最好的演员,胖子与歌剧院的男女众胖子比起来,也得算是身材姣好,要是他们俩上街,那就是街头一景,都高高大大,都气质文艺,犹如太阳和月亮同时出场,令人目眩;要是他们俩在家,那十四平米的小窠就是一个容器,专盛甜蜜。时常,星期天的二人早餐会延至成午餐,晚餐,饭菜飘香笑语绵绵,边说边吃边吃边说,物质和精神并驾齐驱。所以申申对我说,我要是你,一天也活不下去。所以她要不断地给我介绍对象:带孩子的单身父亲,比我小六岁的未婚硕士,快退休了的中老年鳏夫……通常,从人们给女人介绍的男人类型大致能看出这个女人在人们眼中的价值,但这条规则不适于申申,她是个规则之外的人,做事基本不走脑子,全凭情绪,想起一出是一出。所以,不管她给我介绍什么样的人,我都不沮丧,不兴奋,宠辱不惊,或者说,无动于衷。并且,也不去见。被逼不过见过二至三个,都是一面之后就没了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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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里电话铃又响起来了,已不知这是第多少次了,一声声的,听起来一声比一声高,焦急地,声嘶力竭地。没人去接,尽管从电话响第一声开始楼里的所有耳朵便都竖了起来。我也不接。房间不便敞门空气不能对流蒸笼也似的热,我的着装已从简到了上面胸罩下面裤衩的最低限度。多少次想就这样冲出去接一下电话,万一是找我的呢,有几次甚至都站起来,都走到门口,都拉开门要冲了,都是在最后一刻,被理智劝住。至于穿好衣服去接一个不一定是我的电话,我想都不想。一个单元里多少户人家一天多少电话啊,要都去接,穿衣服,脱衣服,上楼,下楼,喊人……不不不,与其这样我宁肯把找我的电话一块牺牲了,想来大伙都是同样状态同样心态,正是下午时分,一天里最热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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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房间里看雁南的信,侧身坐在写字台前,脚浸在凉水桶里,电扇开到了最高挡,正对着,直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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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这封信先不要回信了,我要去军区政治部的卫生所了,正式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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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孕了,还是这次探亲时作的孽,它来得不是时候,你知道我正在准备考研,打算毕业后去军区总院,做医生终归是在大医院好,这下子全完了。本想不要,四处皆遭反对,他家里,我家里,还有他。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好豁上了。去卫生所那种地方业务肯定荒废,利也不少,离家近,工作轻松,现在我再怎么振作也抵不住肚子一天天毫不留情长大,孩子生出来还得养,一人在岛上确实不行,去军区总院的事只好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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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怎么回事,跟上次信中提到的那人又散了?原因也说得含含糊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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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华平平,缺乏男子气”,这也能算作理由吗?才华平不平得看跟谁比,跟我比跟你比还是跟诺贝尔比?也许你说的是跟你比了。“他在他们班毕业出来的那拨人里,也就是个中等。不论创造力,组织能力,开拓精神……”你在干什么,韩琳?考核干部?提拔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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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比自己强的――过去我们常这样说,我们追求才华追求地位追求超群出众。这完全是十八九岁少女的心情,是不了解生活的复杂性产生的天真,是普遍存在于女人中间的虚荣!靠别人证明自己,靠别人提高自己。可是韩琳,你是一个有事业、独立性很强的人,你的价值已完全无须对方证明提高了啊!你需要的是一个切切实实的爱人,平等相处心心相通彼此关心体贴,而这一切不是“组织能力”“开拓精神”所能提供给你的!务必转移自己的视点,把注意力放在一些不起眼的事上,比如他与周围人的交往,对父母的心肠,对工作的态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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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男子汉气”,我不知你所谓的男子汉气是指什么,指长相?不能是小个子、金鱼眼、红鼻头?对长相的要求务必宽容。我以为只要不引起生理上的反感即可。告诉你,结婚后我最不重视的就是对方的长相了。相反,我讨厌他的总是自觉不错,可当年我为他的八字眉曾经是多么遗憾啊!总之,这些东西在生活中实在是太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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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指的是气质,但气质不是能一目了然的。谦恭不是无能,随和不是软弱,动辄脸红的人也许恰恰是最坚强的人。对了,姜士安来咱医院住院了,髋关节后脱位,演习时受的伤,手术挺成功,现外科正给他做皮肤牵引。知道人家现在是什么了?团长!想象得到吗?当年咱连那拨男兵里最不起眼的一个成了最出息的一个――人不可貌相!韩琳,切不可形而上学,不可接受小说电影为我们提供的模式,不可有任何先入为主的成见!婚后与婚前对对方的判断喜好有时常常相反,我现在最不能容忍的就是所谓男子汉的傲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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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琳,我都要做妈妈了你还整天寻寻觅觅,说残酷点,找对象有时如同做买卖,不适当的要高价错过机会最终会使自己的商品大跌价的。婚姻远远不是你我所想象的那样神圣,有点像买生活必需品,买不着好的,就买次的,因为必需。人生应当正常、完整。这样说不是要你凑合,是要你实际。对你来说,对方能对你的事业、工作有所帮助固然更好,但一般来说只要无妨碍即可,要紧的是生活中的协调关心,望你会识别人,切不可把长处当短处,短处当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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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士安当上团长了的事让我颇生感慨,我们――我、雁南和他――同年兵,当年一同去了海岛部队通信连电话排,后来雁南上军医大学,我改行去岛外的护训队,他仍留在岛上连里。他刚当兵时的样子至今在我脑子里还很鲜明:黑,瘦,矮,穿最小号军装手都露不出来,如今却是团长了,手下有一千多号的人马了,而他同年入伍的战友们如我如雁南才只是区区营职干部,差着多少?端的是人不可貌相世事难料命运诡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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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士安没有给我来信。从连队分手后他只给我来过一封信,那信我一直保存着,这并不意味着规格待遇,当兵后所有人的所有来信我都保存着,我有一种珍惜文字性东西的本能。那信给我的印象很深,因为该看的时候没有看,事后才看,所以印象深。信中他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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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来信没有别事,因咱们分别好长时间了也没有通信,请原谅。今天正好过五一放假给你写信。实在对不起你,走了好长时间也没给你写信,主要是懒,再说也不会写信这些你该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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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咱电话排正忙着出坑道,看起来到五月二十号就能出来,就能在地上面值班了,我们可高兴了。你以后有机会来这里看看吧。现在排里的工作还不错,就是不如你们在时活泼了,一下子冷清了好多。自你们走后同志们可想念你们了,有时因此事想得我(们)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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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号里的“们”写在“我”和“睡”之间的上方,打了个对钩,是后添上的,反而暴露出了要掩饰的意思,接下去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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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给我定了个对象,家里没有女人照顾,不方便。他让我回家看看,如都同意,就结婚,就可以让女方来家里住了。不回去是说不过去的,但我不想同意这事,不知你有什么意见,请速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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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信我没回,没看完,第二页掀开后瞄一眼下面的落款就放下了,就算是看完了,当时我还有三封信急着看呢。那时候通信是我们的生活主要内容之一,同时收到四五封信是常有的事,我看信的习惯是先从最没有意思的看起。有意思没意思一般从信封的笔迹和地址上就能判断出来,准确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他的信比我预料的还没意思,总共不到两页纸,却用了大半页纸在说为什么没有写信,为什么写信,翻来覆去;字又难看。这“难看”里两层意思都有:潦草和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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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扇在最高挡处呼呼旋转,搅动起一股又一股的热流。桌子椅子墙壁,摸摸哪里都比手热。泡脚的凉水都变成了温的。看表,已经六点多了,肚子却是一点不饿,天热得人新陈代谢都停止了。我将雁南的信折好,收起。心想,得出去,随便去哪儿,随便干什么,否则,我会被这间小屋窒息。拿上紫花帆布挎包做道具,脚步再匆匆一点,人们就会以为我是去采购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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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数次!你们这楼道的人,一点没公共道德!……你干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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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新疆了,演出。……别说啊,他们剧院不知道,偷着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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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往申申家走。申申和我住一个院儿,她家到我家,两栋楼相距不过几十米。她买了个25寸彩电,刚找人帮忙给拉到家里,电视一进家她就给我打电话了。25寸彩电在当时非常豪华,颇值得与亲朋好友们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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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差不多了,正安着。”忽然她两手一拍,“哎!正好哎!帮我安电视的那哥们儿是胖子的朋友,上个月刚刚离了婚――你上哪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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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发室里还真有我的信,两封,但都不是我期待中的。雁南说姜士安要去了我的地址,要去了地址为什么不写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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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又去了公园,实在没别的地儿可去,一个人在公园里走,直走到“金乌西坠,玉兔东升”。那天晚上的“玉兔”是月牙,细细的一线,纤小清瘦,在北京过于明亮的夜空里黯然无神,仿佛化好了妆的脸上未及涂唇膏的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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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月牙细细的一线,纤小清瘦,镶嵌在干净得没有一粒杂质的海岛夜空上,亮晶晶的,我走它也走。我刚下零点至三点的夜班,从坑道里出来只身一人回营区宿舍。通常夜班都是三人一行,那天忘了什么原因,只有我一人返回。三个人一块我都害怕,坑道在山上,途中要穿玉米地,穿松林,要走二十五分钟,虽然有枪,但怕走火连队规定子弹不得上膛,因之夜班夜行一直是我深为苦恼的事,不是怕死,是怕“死不了也活不成”――这是“强xx”的代用说法,是我们排年龄最大的一位女兵的发明,她十九岁。不知现在的女孩子怎么样,反正我们那时对于强xx这种事真正是恐惧到了病态的程度,看到《南方来信》的书里说女革命者如何被美国兵脱光衣服同男人关在一起,就会刷地起一身鸡皮疙瘩,会想:如果这事摊我身上,我马上死!不知这是不是因为当时我们没有受过性教育的缘故,无知便要想象,想象是无穷的,就好比人们对于死亡的恐惧,恰是因为谁也不知道它究竟是怎么回事。几年来的多少个夜班啊,我们就是这样地恐惧着,但是没有一个人肯承认。那是一个“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年代,一个“男女都一样”的年代,谁也不愿意被人看做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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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出坑道,外面漆黑一片,海岛的夜里,除了信号台,再无一处灯光。天上的月亮,偏偏又是那样的孱弱。我深深吸了口气,咔,咔,声音很响地上好步枪刺刀,背在肩上,一步步向山下走。松涛阵阵,碎石哗哗……猛然间,我回过头去――动作似乎在感觉之前――我的身后,头上方,紧挨着我的地方,有一颗头,头上有一双眼睛闪闪发光,头下是一件黑棉袄,腰间束着绳子,毫无疑问这是个人,男人,简直想不出他怎么能够在碎石满山的路上悄然无声摸到了我的身后。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我自己也不明白,事后想也想不清楚――几乎是眨眼之间我已站在了他的身后,他的上方!用军事术语说就是,占领了制高点。这次轮到他回过头来,看我。我一言不发,定定伫立,静静回视,肩上的步枪也不知何时如何被端在了手中,枪刺凛凛然反射着月牙的寒光……片刻,那人转过了头去,哗,哗,哗,踩着满山遍野的碎石,走了。我原地直立,步枪平端,目送他走直到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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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继续下山,上了刺刀的步枪就一直端在了手上。走着走着,咔的一声,手中枪上的刺刀不知为何自行垂落,与枪管形成了一个直角。心里清楚应该把刺刀上好,苦于没有第三只手,仅有的两只手紧握枪身须臾不敢挪窝,就这样,我端着这个“直角”一直走回了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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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熟悉的营房看到游动的哨兵,全身立刻软了,站也站不住,倚着墙都站不住,只好顺势出溜,坐在了地上。这一瞬间清清楚楚感觉到所有的头发刷的一下子落下来了,才知道刚才它们是竖着的,才知道“怒发冲冠”并非虚构。同时,汗水也出来了,呼,一身,呼,又一身,湿透了的衬衣冰凉地贴在身上。……吱呀,身边不远的男兵宿舍门开了,接着跑出来一个人,披着军大衣,想是去上厕所,快到跟前了他看到了我,吃了一惊:“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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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伸出手拉我,我总算是站起来了,怀中的枪咣地摔在了一边,全身仍哆嗦不止,牙也����,说不成话。姜士安神情万分紧张焦灼,一迭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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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是……刚下班?是不是病了?要不要去卫生室?……要不,我给你叫卫生员来。你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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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向人承认我害怕,说完泪就流下来了,哗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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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姜士安让我以后碰到这种情况,夜间必须一个人进出坑道的时候,务必叫他;如果是去,可以直接在窗外喊他。如果是回,就打电话。电话排每个班的宿舍里都有电话。他那时已比我高出将近半头了,刚当兵时我们俩一般高,我一直把他当小男孩儿待的,对他很是关心照顾,尽管他比我大着几岁。这才不过一年的工夫,他不仅个子高了,肩也宽了,胸也厚实了,长成男人了。我看着他,点点头道:“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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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在公园里我一直走到太阳隐退、天光收尽、星辰一颗一颗布满夜空,走到了游人渐稀、渐无;到这时候,竹林、小草、垂柳、针叶松,就都尽情地舒展开了,阵阵清香凉爽湿润直扑入怀……我一直在走,没坐。细细观察过,确实还没有年轻女人敢于在公园的长椅上一个人堂而皇之地久久痴坐,也难怪上次人家那位好好先生会认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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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园回来时院子里已经没有人了,邻居还没睡,敞着的门上挂个天蓝纱网,关了灯的屋里电视光忽明忽暗,电视声很响地传出。我回身把单元门插好,就去卫生间冲了个冷水澡,进自己屋,把房门关上,上床,关灯――灯光太热,小太阳似的;打开电扇吹着,静静等待,看表再有一会儿女邻居就该去洗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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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件事我曾不止一次反思,那就是,假如我那次认认真真看完了姜士安的信,会感到那里面流露出来的一点特别吗?每一次的答案都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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