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典友情编辑(建议登录会员后操作)

编辑说明:您可以直接修改编辑中英文词条(句子),也可以在备注栏输入补充解释和支持材料,甚至可以上传图片。您编辑的内容将以署名方式展示给其他用户。您的参与,是我们的荣耀。我们建议您先登录/注册本站会员,认领本词条的编辑权。译典的蓬勃发展离不开您的支持。
通译语典文库是一部经典文章集合。通过上下文来限定语句直至词语的语境, 获取最准确的语义,直达翻译佳境!
正文
目录
文库目录
文库收藏
中文百科
Wiki百科
<<快速查询:
属类:
-
-[作者: 鲁迅]
-[阅读: 3490]
《
字+字-
页+页-
原文
对照文本
字+字-
页+页-
》
鲁迅案:从去年以来,相类的事情我听得还很多;一位广东朋友还对我说道:“你的《略谈香港》之类真应该发表发表;但这于英国人是丝毫无损的。”我深信他的话的真实。今年到上海,在一所大桥上也被搜过一次了,但不及香港似的严厉。听说内地有几处比租界还要严,在旅馆里,巡警也会半夜进来的,倘若写东西,便都要研究。我的一个同乡〔2〕在旅馆里写一张节略,想保他在被通缉的哥哥,节略还未写完,自己倒被捉去了。至于报纸,何尝不检查,删去的处所有几处还不准留空白,因为一留空白便可以看出他们的压制来。香港还留空白,我不能不说英国人有时还不及同胞的细密。所以要别人承认是人,总须在自己本国里先争得人格。否则此后是洋人和军阀联合的吸吮,
1
译典文库友情编辑(建议登录会员后操作)

×